上海外國語大學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與專項測試評分標準
上海外國語大學高水平運動隊 招生計劃與專項測試評分標準
一、女排
項目 | 計劃 上限 | 小項(位置) | 計劃 上限 | 身體素質 30 分 | 專項技術 30 分 | 綜合考試 40 分 |
女排 |
6 |
主攻、接應 |
3 | 助跑摸高 36m 移動 | 傳墊打防 二、四號位扣球 發球 |
比賽 |
副攻 |
1 | 助跑摸高 36m 移動 | 傳墊打防 三號位扣球 攔網 |
比賽 | ||
二傳、自由人 |
2 | “半米字”移動 36m 移動 | 傳墊打防 調整傳球 單兵防守 |
比賽 |
1.身體素質測試
(1)助跑摸高:每個考生測試 3次,取最好成績。
(2)36m移動:考生自行起動,同時開表計時。先前進后退兩個來回,前進 時必須雙手觸摸中線,后退時必須雙腳退過進攻線(雙手不能觸及進攻區地面),第二次退過進攻線著地后,接著便側向滑步或交叉步移動兩個來回,用單手摸線。然后鉆過球網,單手摸對場進攻線后返回出發線(手觸或超過進攻線均可),停表 計算時間。每個考生測試 2 次,取最好成績。
(3)“半米字”移動:考生面向球網,從起點(端線中點)起動,計時開始,先 向 1 號點移動,擊倒 1 號點標志物后,應立即返回起點并擊倒起點處標志物,再
向 2號點移動,以此類推,直到擊倒5號點標志物回到端線中點(須將每個標志物 擊倒,否則不計成績),計時停止,記錄完成的時間。每個考生有兩次測試機會,取最快一次計算成績。考生每人測試 2 次,取最好成績。
身體素質測試評分標準
分值 | 助跑摸高(m) | 36m 移動(s) | 半米子移動(s) |
15 | 3.10 | 10.4 | 15 |
14 | 3.05 | 10.8 | 15.4 |
13 | 3.00 | 11.2 | 15.8 |
12 | 2.95 | 11.6 | 16.2 |
11 | 2.90 | 12 | 16.6 |
10 | 2.85 | 12.4 | 17 |
9 | 2.80 | 12.8 | 17.4 |
8 | 2.75 | 13.2 | 17.8 |
7 | 2.70 | 13.6 | 18.2 |
6 | 2.65 | 14 | 18.6 |
5 | 2.60 | 14.4 | 19 |
注:考生抽簽確定測試順序,成績低于表內最低標準不計分。
2.技術測試
(1)傳墊打防:兩人一組相隔4 至5 米,進行傳墊扣(吊)打防,要求技術動作標準,動作合理流暢,技評分高。
(2)二、四號位扣球:主攻手、接應二傳扣直線 5 個,斜線 5 個。
(3)三號位扣球:副攻手扣兩側腰線各 5個。
(4)調整傳球:教練拋球,二傳、自由人在6 號位傳二、四號位調整球各五 次。要求出手平穩,落點準確,誤差小,技評分高。
(5)發球:主攻手、接應二傳在一個發球位置分別發左右半區各5 個球(大 力跳發球不分半場),要求有一定球速,過網點低。
(6)攔網:教練在二、四號位扣球,副攻手從三號位開始,分別向二、四號位移動攔網各五次。要求移動迅速,起跳有高度,判斷準確,攔網手型規范,技 評分高。
(7)單兵防守:由教練擊球,二傳、自由人進行防守重扣球和輕吊球15 個, 要求技術動作標準、合理,重心轉換快,移動迅速,出球效果好,技評分高。
技術測試評分標準
位置/等級/評分 | 項目(5 分) | 項目(15 分) | 項目(10 分) |
主攻手、接應 | 傳墊打防 | 二、四號位扣球 | 發球 |
副攻手 | 傳墊打防 | 三號位扣球 | 攔網 |
二傳、自由人 | 傳墊打防 | 調整傳球 | 單兵防守 |
A | 5 | 15-12 | 10-9 |
B | 4 | 11-9 | 8-7 |
C | 3 | 8-6 | 6-5 |
D | 2 | 5-3 | 4-3 |
E | 1 | 2-1 | 2-1 |
F | 0 | 0 | 0 |
3.綜合考試 以比賽形式進行,考察運動員的思想作風、比賽作風、臨場意識、技術應用能
力。
綜合考試評分標準
優 (40-36 分) | 良 (35-31 分) | 中 (30—26 分) | 差 (25 分及以下) |
動作正確,協調、連 貫、實效;技術運用 合理、運用效果好; 戰術配合意識強、實 戰效果較好。 | 動作正確,協調;技 術運用較合理、運用 效果較好;戰術配合 意識較強、實戰效果 較好。 | 動作基本正確,協 調;技術運用基本 合理、運用效果一 般;戰術配合意識 一般、效果一般。 | 動作不正確,不 協調;技術動作 不合理、運用效 果差;戰術配合 意識差、效果較 差。 |
二、棒球
項目 | 計劃上限 | 小項(位置) | 計劃上限 |
棒球 | 5 | 投接手 | 4 |
內場手 | 1 |
棒球項目報名考生須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組織的全國統測,我校根據全國統測 成績分布情況提出專業合格成績要求。
三、圍棋
項目 | 計劃上限 | 小項(性別) | 計劃上限 |
圍棋 | 4 | 男子 | 3 |
女子 | 1 |
圍棋專項測試分男子組、女子組 2個組別進行測試,測試人數少于 7 人的組
別采用單循環賽制,測試人數 7 人(含)以上的組別采用積分編排制循環賽,7-32
人賽 5 輪,超過 32 人賽 6輪。 比賽規則采用中國圍棋協會審定并頒布的《中國圍棋競賽規則(2002 年版)》。
每局棋的結果,在循環賽積分表上,勝者記 2 分,負者記 0 分。
圍棋專項測試評分標準
項目 與分值 | 評分標準 | 備注 |
循環賽 成績 90 分 |
循環賽勝局分(85 分): 全勝 85 分,每負一局減 5 分,依次類推。 | 負三局(含) 以上即 70 分 (含)以下為 測試不合格 |
循環賽名次分(5 分): 第一名 5 分,第二名 3 分,第三名 2 分,第四名 1 分。 名次確定:循環賽積分高者名次列前;積分相同依次比 較對手積分、直勝、所勝對手最好名次;無法區分時加 賽決定。 |
| |
近年競 賽成績 10 分 | 競賽最佳成績(8 分): 2015 年 9 月以來,省級錦標賽前 3 名評為 2 分;省級錦 標賽冠軍或全國公開賽前 6 名,評為 4 分;全國錦標賽 前 6 名或全國定段賽男子前 50 名、女子前 30 名,評為 6 分;全國錦標賽前 3 名或全國定段賽男子前 30 名、女子 前 20 名或全國智力運動會前 6 名,評為 8 分;職業棋手 評為 8 分。 |
只取一項最佳 成績,不累加 計算 |
競賽綜合成績(2 分): 2015 年 9 月以來,獲得上述競賽最佳成績評分值 6 分(含) 以上的成績 2 次,評為 1 分;評分值 6 分(含)以上的 成績 3 次(含)以上,或國際錦標賽獲獎,評為 2 分; 職業棋手評為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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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專項測試總分相同時,循環賽名次高者列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