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單獨招生實施方案
長春職業技術學院
2018年單獨招生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招生原則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國家和吉林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推進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突出高職教育特色,選拔綜合素質高,創新、實踐能力強的優秀學生和特殊人才,為吉林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二)招生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
2.堅持自主、自律原則。
3.堅持學院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原則。
二、組織機構
在省教育考試院和長春市教育局領導下,學院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落實分工,制定相應工作方案,為單獨招生的組織與實施做好安排。
組 長:臧鳳軍 張湘富
副組長:趙有生 姜國權 王 軍 李國慶 王 波
組 員:蔣大明 史永財 姜惠民 于長福 朱國輝 隋秀梅
李明革 劉金華 劉寶慶 徐亞杰 魏新民 包雅馥
孫海波 孫大偉 孟慶兵 劉晨明 王東彩 侯鑒軒
宋 爽 張立鑫
三、招生范圍及對象
凡符合吉林省2018年全國統一考試報名資格(并已參加吉林省高考報名)和專業報考條件的高中畢業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均可報名。
四、招生專業及人數
長春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單獨招生計劃2415人。
五、報名程序
1.報名及繳費
報名及繳費形式:網上報名,登錄長春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專欄網站報名。
(網址:http://www.cvit.com.cn)
2.報名注意事項
(1)每個考生限報一所學校志愿,不可以兼報其他學校志愿。
(2)綜合素質測試考試形式為面試的專業,考生只可報考其中1個專業,不可兼報其他專業。
(3)綜合素質測試考試形式為機考的專業,最多可報考5個專業志愿。
(4)報考體育優良的考生須參加學院組織的測試并已取得測試合格證。
3. 考生報名時同步通過微信支付繳納報名考試費200元。
4.網上自行打印準考證
考生在規定時間登錄長春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專欄網站輸入個人信息后自行打印。
打印時間:2018年3月15日開始
查驗考場時間:2018年3月16日(15:00—16:00)
六、考試及命題
1.考試內容:文化基礎水平測試 + 綜合素質測試兩部分,滿分750分。
(1)文化基礎水平測試考試科目及分值:語文、數學、英語(3科合卷,各150分),滿分450分。
(2)綜合素質測試科目根據各專業人才培養要求分別確定,滿分300分。
2.考試形式:文化基礎水平測試以筆試形式進行,綜合素質測試根據專業特點以面試或機考形式進行。
3.命題:文化基礎水平測試和綜合素質測試由學院單獨命題
4.考試時間: 2018年3月17日
9:00—11:30,文化基礎水平測試
13:30開始,綜合素質測試
5.考試地點:以《準考證》公布地點為準。
七、錄取原則及說明
1.根據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2.考生成績由文化基礎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組成。
3.學院根據“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原則在同一科類間進行錄取。高中理工類同分的考生按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數學成績、語文成績、英語成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取;高中文史類同分的考生按綜合素質測試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取。
4.綜合素質測試考核方式為面試的專業,由于考生在報考時只可以選擇一個專業填報,錄取時不可以專業調劑。
5.體育優良生綜合素質測試考核方式為運動能力測試,運動能力測試入圍最低分數線為240分。根據考生所選報的專業,以低于學院單獨招生最低控制分數線30分優先錄取。
6.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政策。
7.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8.按教育部規定,參加單獨招生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2018年全國統一高考,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正常填報志愿。
9.專業大類入學考生根據學院專業大類招生實施方案管理。
10.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對其進行資格復查,資格復查不合格者,根據相關要求和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長春職業技術學院
二O一八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