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學東昌學院2017年專升本招生章程
聊城大學東昌學院
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文件規定,為保證聊城大學東昌學院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結合聊城大學東昌學院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聊城大學東昌學院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聊城大學東昌學院招生工作原則為“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聊城大學東昌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聊城大學東昌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3373。
第六條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同時舉辦專科教育。
第七條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第八條 校址:山東省聊城市經濟開發區黃河路105號。
第九條 學院簡介:聊城大學東昌學院是由聊城大學申請舉辦、聊城市政府及山東泉林集團投資建設、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獨立學院。
學院位于山東省聊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建校于2002年,占地500余畝,普通本專科在校生7600余人。
學院目前設有中文、經濟管理、外國語、教育、數學與信息工程、影視傳媒、化學生物、機電工程、音樂表演、美術設計、基礎部等11個系(部),32個本科專業和16個專科專業,是一所以工科為主,涵蓋文、理、工、經、管、藝等學科門類,以應用專業為主的教學應用型綜合性本科院校。
學院依托聊城大學綜合實力辦學,學生可享用聊城大學師資、實驗、圖書等優質的教育資源。
學院教學設施齊全,教學設備先進。擁有高速寬帶校園網、多媒體教室、高級視聽語音室、各類專業實驗室、琴房、舞蹈專用教室、多功能排練廳、畫室、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學視傳媒工作室、海納傳媒工作室和家政學創業孵化室)、國家二級標準田徑場、球類場館、圖書館、招待所、會議中心、大學生活動中心等。學院學生食堂為“山東省高校標準化食堂”、“聊城市第一批市級餐飲安全示范學校食堂”。校園環境幽雅,風格獨特,為“省級花園式單位”,是讀書治學的理想園地。
2008年以來,學院共承擔省級科研項目50個,校級科研項目114個,建設校級精品課程11門。學院教師公開發表論文1061篇(被SCI收錄35篇,EI收錄3篇,核心期刊313篇),編寫教材、出版專著56部,專利13項。
學院圖書館現存古籍線裝圖書3038冊。2012年6月,聊城大學東昌學院圖書館被山東省文化廳評為“山東省古籍保護工作先進單位”,館藏古籍成功入選《山東省珍貴古籍名錄》。學院圖書館是國家首批CALIS(中國高等教育文獻保障系統)會員館。
別具一格的校園建筑,現代化的教學設備,雄厚的師資力量,先進的教學理念,科學的管理方法,為學生的成才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學院堅持以提高教學質量為核心,實施名師工程和特色專業教學,確保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為學生的就業和進一步深造打下堅實的基礎。聊城大學東昌學院學生在歷年來的全國大學生平面創意設計大賽、大學生廣告大賽、全國數學建模大賽、全國大學生藝術展演、全國大學生合唱比賽、齊魯大學生計算機軟件設計及外語大賽,山東省美術與設計師生基本功比賽、山東省高校師生基本功比賽、山東省大學生藝術展演等活動中多次榮獲一、二等獎,成績突出,并受到教育部、文化部、省教育廳、文化廳多次表彰。
在國家畢業生就業管理部門指導下,畢業生實行“供需見面,雙向選擇”的就業政策。聊城大學東昌學院畢業生素以基礎知識寬厚,專業知識扎實,綜合能力強而備受用人單位的青睞。近幾年來,聊城大學東昌學院畢業生就業率一直保持在高水平。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聊城大學東昌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 聊城大學東昌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聊城大學東昌學院普通專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聊城大學東昌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和計劃
第十三條 2017年專升本招生專業和計劃:
序號 | 招生專業 | 招生計劃 |
1 | 朝鮮語 | 30 |
2 | 會計學 | 120 |
3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150 |
4 | 英語 | 40 |
5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60 |
6 | 環境設計 | 40 |
7 | 生物工程 | 40 |
8 | 工程造價 | 40 |
第十四條 報考對象和招生條件 凡是符合《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6〕25號)規定的考生,均可報考聊城大學東昌學院2017年專升本招生專業。考生應按照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相關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和參加考試。
第十五條 聊城大學東昌學院各專業招生不受考生所學專業限制。
第五章 錄取
第十六條 學院依據考生的專升本考試成績,參考過程性考核結果擇優錄取。在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學院將優先錄取過程性考核結果優秀的考生。除退役士兵考生外,過程性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十七條 考生的過程性考核結果由考生畢業學校提供,過程性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
1.思想品德情況:包括專科學習期間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社會公德的情況,參加學校或班級組織的思想教育活動、政治學習和社會公益活動的情況及其他體現學生思想品德的情況等;
2.學習情況:包括專科學習期間必修課和規定學分內應修選修課的學習情況等(含初次考試成績情況和補考成績情況);
3.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和獲得技能證書的情況等;
4.身體健康狀況;
5.其他體現學生特長和全面發展方面的情況。
第十八條 在校學習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認定過程性考核不合格:
1.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受到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因考試作弊或其他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的行為,受到過學校記過以上處分的;或受到學校警告、嚴重警告處分尚未解除的;
3.有4門及以上課程(含必修課和規定學分內的應修選修課,下同)初次考試不及格的;或有1至3門課程初次考試不及格,經一次補考仍有不及格課程的。
第十九條 達到最低錄取分數線者,根據考生類別和志愿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 各專業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二十一條 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山東省規定的形式公布,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輿論的監督。
第六章 其 它
第二十二條 被錄取的專升本學生持錄取通知書、準考證、身份證和專科畢業證書等,按規定時間到聊城大學東昌學院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報到時不能提供專科畢業證書的,不得報到入學,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復查。體檢或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學費標準12000元/年,住宿費標準1000元/年,如國家及省政策有所變動,最終以國家及省有關文件為準。
第二十五條 退學學費規定:退費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等七部門下發的魯教財字【2010】27號文件中的有關規定執行。學生因故退學的,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學生學習時間按每年10個月計算。
第二十六條 學院向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和各方面表現優秀的學生頒發綜合獎學金和英才獎學金,向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學生頒發校園十佳獎學金,向某一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學生頒發單項獎學金。按照上級有關部門規定,向品學兼優的學生頒發國家獎學金(8000元)、省政府獎學金(6000元),向家庭經濟困難且品學兼優的學生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省政府勵志獎學金(5000元)、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數民族大學生省政府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平均為每人每年(5000元);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一檔(2000元),二檔(3000元),三檔(4000元)國家助學金及其他補助;聊城大學東昌學院新生和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應征入伍的學生享受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建檔立卡農村家庭困難學生根據相關政策予以資助,被學院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勤工助學,同時享受國家、學院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提供的資助。
第二十七條 專升本學生的修業年限為2年。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頒發由聊城大學東昌學院具印的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歷證書。專升本學生畢業證書的內容填寫“在本校專科起點××專業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
第二十八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授予聊城大學東昌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九條 學院地址和聯系方式。
本校地址:山東省聊城市經濟開發區黃河路105號
郵政編碼:252000
招生電話:0635-8520223,8520226,8520227,8520220
傳真電話:0635-8520230
學院網址:http://www.lcudc.cn
學院招生網址:http://www.dcuzsb.com
E-mail地址:dcuzsb@126.com
微信公眾號:SD13373、dcxyzs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聊城大學東昌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聊城大學東昌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聊城大學東昌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聊城大學東昌學院負責解釋。
聊城大學東昌學院
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