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島科技大學高密校區新生落戶須知
各位新同學:
入學時可自愿選擇將戶口遷至學校所在地,濰坊籍學生不辦理戶口遷移。
省內遷戶口到學校的新生報到時須持“加蓋當地派出所戶籍專用章”的本人戶口內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及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省外遷戶口到學校的新生報到時須持戶口遷移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省外選擇將戶口遷來學校的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在當地公安部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由當地派出所出具《戶口遷移證》。新生拿到《戶口遷移證》后請對以下事項認真檢查、核對:
1、戶口“遷移地址”要正確。新生戶口遷移地址統一為:濰坊市高密市杏壇西街2號青島科技大學高密校區。
2、戶口遷移證、身份證、錄取通知書上的姓名必須一致,不能用別名或曾用名代替,如錄取通知書和遷移證上姓名不一致時須于遷出前改正。所持身份證號碼與遷移證上的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
3、遷移證上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證號、出生地、籍貫、婚姻狀況、遷移原因、原住址、遷往地址等項目要齊全。出生地、籍貫必須具體到:××省××市或××省××縣。
4、遷移證右下角必須蓋遷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戶口專用章,且蓋章要清晰。未領身份證的新生,遷出派出所需在“備注欄”注明未領身份證。
5、戶口遷移證必須用微機打印,字跡要清楚,遷移證不得擅自涂改,如有修改必須加蓋派出所公章。
溫馨提示:新生戶口遷移遵循自愿原則。新生入學報道時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落戶資格,在校期間不能再申請遷移至學校。戶口遷入校的在校期間也不可回遷。新生在學校辦理落戶手續后,戶口性質一律為非農業。
青島科技大學高密校區
2017.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