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2017年浦江學院“專轉本”報名相關事項
“專轉本”相關事項
I、報名條件及要求
1、選拔對象
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經省招生部門按規定程序正式錄取的,在本省各類普通高校的專科三年級在籍學生(含普通高校對口單獨招生學生)。我省高職(專科)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職學業后,經有關單位嚴格按照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審核后可參加“專轉本”選拔考試。
2、選拔方法
普通高校符合報名條件的在籍學生先在網上預報名,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經所在學校審核同意后,報名方可生效,并可參加“專轉本”考試。
II、報名與考試
1、報名條件。(1)思想品德較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2)在校學習期間未受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3)修完學校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達到畢業要求,能正常畢業。
2、報名資格審查。普通高校申報“專轉本”的考生,由考生推薦高校根據報考條件、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資格審核,并在校區醒目處張榜公布。
3、志愿設置。2017年“專轉本”錄取按照考生報考類別設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據自己在專科階段所學專業情況,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頒布)》所劃分的十二個學科門類,在本學科門類中選擇相同或相近專業。注意招生計劃后面對報考者專科階段所學專業等要求,在大類要求的所屬專業都可以報考,每生最多可填報五所院校的五個專業。
4、考試。文科(英語、日語類)、藝術類考試科目:語文(150分)、英語(日語)(150分)、計算機(100分);理工科類考試科目:數學(150分)、英語(150分)、計算機(100分)。滿分為400分。英語類考生英語試卷不同于其他類考生。省控線按文科類、英語類、日語類、理工科類、藝術類分別劃定。
5、報名時間:2017年1月4-6日
6、考試時間:2017年3月18日
III、錄取原則
1、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各專業的提檔比例為1:1。
2、對跨專業門類、專業基礎課不符合選拔要求的不予錄取。
3、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4、新生憑專科畢業證書和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有關證件、材料,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5、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招生規定進行身體復查,體檢合格后方可注冊,對不符合招生體檢條件者,學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6、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未委托或授權其它任何中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事宜,在錄取過程中,不收取其它費用,敬請家長和考生注意。
IV、轉入培養與學費
1、全省統一考試結束后,由省教育廳統一劃出錄取資格線,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根據公布的計劃和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錄取和監督。對不符合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對專科所學專業要求的,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將不予錄取。
2、省教育廳對錄取結果進行審核和注冊,并辦理相關學籍變更手續。
3、未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專轉本”學生,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不予辦理入學手續和電子注冊。“專轉本”學生統一轉入本科三年級學習。
4、“專轉本”學生學費與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同專業同年級學生實行相同標準。
V、學籍管理與就業
1、“專轉本”學生不得轉專業和轉學。
2、“專轉本”學生享受與轉入學校本科生同等待遇。學生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學士學位。“專轉本”學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內容按國家規定填寫。
3、“專轉本”學生畢業時,按國家有關本科畢業生的就業政策執行。
VI、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電 話:025-57931196 025-57931197
傳 真:025-66205081
郵 箱:zs@njpji.cn 學院網址:http://www.njpji.cn
學院招生信息網: http://zs.njpji.cn
學校地址:南京市江寧區湯峰路96號 郵 編:21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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