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學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山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函〔2023〕26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2024年泰山學院專科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泰山學院專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察、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泰山學院專科升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名稱:泰山學院
第五條學校代碼:10453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八條辦學地點:山東省泰安市東岳大街525號
郵編:271000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學校成立由校長、分管校長和紀檢監察部門、教務處、學生工作處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并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
第十條紀檢監察部門派專人全程監督招生工作人員執行招生政策情況,接待來信來訪,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教務處招生辦公室依據招生章程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及專業
第十一條專升本招生計劃通過山東省教育廳、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具體招生計劃和專業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
第五章錄取
第十二條招生對象、報考條件及錄取原則依照《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函〔2023〕26號)規定執行。
第六章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三條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其他
第十五條被錄取的專升本考生應持錄取通知書、準考證、普通專科畢業證(2024年8 月 31 日前取得)、退役大學生士兵還應持退役證等材料,按要求到校報到。我校按照省教育廳、考試院有關規定組織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冊學籍,情節嚴重的報送有關部門處理。通過免試專升本錄取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須將檔案轉至錄取高校并參加全日制培養;對錄取后未報到、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或未取得普通專科畢業證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試專升本政策。
第十六條頒發證書:
1.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泰山學院
2.頒發學歷證書的證書種類:專升本學生完成本科階段學習,達到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要求,由學校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由學校授予相應學位。專升本學生的本科畢業證書須標注“在本校 XX 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照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和頒發畢業證書的實際時間填寫。
第十七條調整專業政策:專科升本科學生不調整專業。
第十八條學校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做招生中介或代理。
第十九條學校不以任何名義舉辦專科升本科輔導班,不編印專科升本科考試相關資料。
第二十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由泰山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山東省泰安市東岳大街525號
郵政編碼:271000 網址:www.tsu.edu.cn
咨詢電話:(0538)6715631 學校監督電話:(0538)619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