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機電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已經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我校2017年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是2003年4月16日由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渝府[2003]104號)、國家教育部備案(教發函[2003]145號)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4月,根據國企改革的政策,經教育部同意,轉為由市教委主管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民辦普通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全稱:重慶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校代碼:12607
第三條 辦學地點:重慶市璧山區璧青北路1001號
第四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五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六條 主管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七條 辦學條件
學校位于重慶西部新區的中心璧山,占地904畝,校舍建筑面積約24.2萬余平方米,固定資產近8億元。學校擁有一流的設備、設施和專業技術支持,汽車、機電類實驗室在同類院校中處于領先地位。實訓中心即第一、第二實訓中心,含實驗大樓17000平方米、實訓廠房27000平方米,建有30個校內實驗實訓室,其中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和建筑工程技術三個校內實訓基地獲中央財政支持;第三實訓中心智能制造工程中心教學面積2000平方米;此外還建有70個校外實踐教學基地。學校教學科研儀器設施設備總值近6000萬元(不含用于學生實習的校辦產業設備),紙質圖書近60萬冊。學生宿舍、生活服務、體育場所一應俱全,校園布局合理,環境優美,氣勢恢宏。
學校現有機械工程學院、電氣與電子工程學院、汽車工程學院、建筑工程學院、工商管理學院、信息工程學院、藝術設計學院、國際職業教育學院、士官生學院9個教學院系,今年招生專業38個,在校學生近8500余人;學校師資雄厚,結構合理,由6位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教授領航師資團隊領銜472名專任教師,其中教授、副教授165人,雙師素質教師308人;專任教師中具有博士、碩士學位者占比35.81%。學校建有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授牌的“重慶市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和“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授予的重慶市建設行業雙證制院校,以及重慶市工商局發文批準的“微型企業創業定點培訓基地”、“微型企業創業服務指導站”和“微型企業創業孵化園”。
第八條 招生計劃
2017年面向全國,在重慶、四川、甘肅、陜西、海南、內蒙古、貴州、山西、安徽、河南、西藏、湖南、新疆、青海、寧夏共15個省、市招生,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招考信息及相關說明。
第九條 錄取規則及體檢要求
1.按教育部要求及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的規定,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依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制定的招生錄取政策和確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投檔考生進行德、智、體等綜合素質全面審核,擇優錄取。
2.錄取順序:對實行“順序志愿”填報的省(市、區)及批次,我校按考生填報的學校志愿優先的原則,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符合條件的上線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則錄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線考生,直至招生計劃完成。 對實行“平行志愿”填報的省(市、區)及批次,我校按相關省(市、區)的規定執行。
3.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原則上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進行錄取,無分數級差。如專業計劃滿額在相近專業調配。
4.對加降分投擋后達到我校在該省(直轄市、自治區)調檔線的考生,錄取時按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生政策執行。
5.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無加試科目,不限考生所學外語語種,進校后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6.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和《關于做好重慶市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渝招委發[2016]1號)規定執行。
7.藝術(美術)類考生專業和文化成績分別達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數線,原則上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要求必須以綜合成績進行錄取的,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8.對內蒙古考生的專業錄取實行專業志愿清的錄取原則。
9.招收定向培養士官,政審、體檢、面試按《關于做好2017年定向培養士官試點工作的通知》及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收費標準
1.學費:我校嚴格按重慶市教委、市財政局、市物價局有關文件規定確定收費標準。各專業8500-11000元/年·生之間;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重慶市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渝價【2005】487號文件)的規定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2.住宿費:收費標準為1200元/年·生。
3.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可在學校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十一條 獎助學金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長獎學金、綜合素質優秀學生獎學金、新生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技能大賽和藝體比賽獎學金等不同類型的獎勵資助項目,并為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開辟“綠色通道”,協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十二條 學歷證書頒發
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三條 我校從未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我校招生部門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校概不負責。
第十四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地址:重慶市璧山區璧青北路1001號
電話:023-41586118、41586018
網址: www.cqevi.net.cn
郵箱: jd1260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