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大學2023年陳江和“一帶一路”獎學金招生簡章
為服務國家“一帶一路”建設,支持“一帶一路”人才培養,華僑大學與北京陳江和公益基金會,積極發揮華僑大學“僑校”優勢和基金會的資源優勢,由北京陳江和公益基金會資助,共同設立華僑大學陳江和“一帶一路”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
本獎學金以人才發展為紐帶,推動“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優秀青年學生來華學習,以期為“一帶一路”參與國家和地區培養一大批復合型、實踐性的高端人才,積極推動成就政治互信、經濟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體、責任共同體和命運共同體。
一、獎學金資助對象
1.語言生
符合入讀華僑大學全日制本科條件(除中文水平要求外),須進行中文水平提升的印度尼西亞籍學生。
2.本科生
符合入讀華僑大學全日制本科條件的“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學生。
二、獎學金資助金額
資助標準:3萬元/人/學年。
三、獎學金資助名額及年限
1.語言生
資助名額:8人。
資助年限:采用1+4的資助方式,即中文語言學習1年+本科學習4年。
其中語言學習期間原則上只資助一學年。一學年的語言學習結束后,學生中文水平應達到擬升讀本科專業所要求的HSK水平,并通過學院的考核。未達到條件者,可繼續進行語言學習。繼續進行語言學習期間的費用由學生個人承擔。
經過一年語言學習,符合條件的,可以升讀我校相關本科專業,并獲得本科期間的獎學金。
2.本科生
資助名額:25—30人(不含語言生升讀本科8人),以當年度實際情況為準。
資助年限:4—5年/人,以學生入讀本科專業的正常學制為準。
四、獎學金申請條件
1.遵守法律法規,品學兼優、身心健康的“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青年學生,其中申請語言學習者須為印度尼西亞國籍。
2.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中學階段學習成績優秀,年齡不超過22歲,符合華僑大學本科專業入學條件。
3.符合入讀相關本科專業的中文水平(語言學習除外)。
4.已獲得其他類型新生獎助學金的,不再享受本獎學金的資助。
五、獎學金申請時間
2023年4月1日—7月15日。
六、獎學金資助專業
(招生專業以每年招生的實際情況為準)
學院 | 專業 | 學制 | 校區 | 漢語水平 要求 |
經濟與金融學院 | 金融學 | 4年 | 泉州 | HSK5級及以上 |
經濟學類(含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電子商務) | 4年 | 泉州 | HSK5級及以上 | |
工商管理學院 | 財務管理 | 4年 | 泉州 | HSK5級及以上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4年 | 泉州 | HSK5級及以上 | |
工商管理類(含工商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 | 4年 | 泉州 | HSK5級及以上 | |
文學院 | 中國語言文學類(含漢語言文學) | 4年 | 泉州 | HSK5級及以上 |
旅游學院 | 旅游管理 | 4年 | 泉州 | HSK5級及以上 |
酒店管理 | 4年 | 泉州 | HSK5級及以上 | |
會展經濟與管理 | 4年 | 泉州 | HSK5級及以上 | |
新聞與傳播學院 | 新聞傳播學類(含廣播電視學、廣告學) | 4年 | 廈門 | HSK5級及以上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 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人工智能、信息安全) | 4年 | 廈門 | HSK4級及以上 |
化工學院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4年 | 廈門 | HSK4級及以上 |
生物工程 | 4年 | 廈門 | HSK4級及以上 | |
環境工程 | 4年 | 廈門 | HSK4級及以上 | |
制藥工程 | 4年 | 廈門 | HSK4級及以上 | |
建筑學院 | 建筑學 | 5年 | 廈門 | HSK4級及以上 |
城鄉規劃 | 5年 | 廈門 | HSK4級及以上 | |
風景園林 | 5年 | 廈門 | HSK4級及以上 |
七、獎學金申請流程及材料
注冊并登錄華僑大學境外生本科網上報名系統http://admissions.hqu.edu.cn/,填寫基本信息,上傳申請材料。
申請人須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華僑大學陳江和“一帶一路”獎學金申請表(附件)
2.護照(有效期應超過入學當年度9月份一年)。
3.經認證的高中或同等學歷的畢業證書、各年級成績單、高中畢業或者大學升學考試成績單等。材料為外文的,須同時附上正式翻譯機構做出的中文翻譯件并公證。
4.漢語水平考試(HSK)成績單(HSK成績須在180分以上)。馬來西亞華文獨中高中畢業生可提供UEC考試成績單,中文成績合格的,免于HSK考試。申請中文語言學習者無需提供。
5.畢業學校推薦信1份。
6.來華學習計劃1份。
7.外國人體格檢查表(可來校報到前提交)。
8.其他相關材料。
八、獎學金評審
1.獎學金評審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進行。獲獎初選名單,在華僑大學相關負責部門網站公示無異議后,報華僑大學陳江和“一帶一路”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審批。
2.獲獎學生須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辦理報到、注冊手續,否則將按照自動放棄獎學金處理。
九、獎學金的發放
1.獎學金按照資助年限分學年發放。
2.獎學金優先用于繳交學費、住宿費及活動經費。學費和住宿費依據學生實際入讀專業和入住宿舍的費用標準進行繳納。
學校每年一次性發放學習補貼2000元,用于支付書本費、保險費、體檢費等相關費用。
3.生活補貼:按照學生當年度實際剩余費用,由學校統一逐月為學生發放。
十、獎學金生培養與管理
1.獎學金生應按學年向華僑大學及陳江和基金會遞交個人成長匯報材料。學校對獎學金獲得者每學年的表現進行綜合考核,合格者繼續享受下一學年的獎學金,不合格者暫停或取消其獎學金資助資格。
2.獎學金生來校學習后原則上不得變更專業或延長學習期限。如有特殊情況確需變更專業、轉學和延長學習期限,須向華僑大學和基金會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變更。
3.獎學金生因個人原因休學、退學者,或者違法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自動停止其獎學金資助資格。
十一、聯系方式
華僑大學招生處
電話:+86-595-22695678、+86-592-6161258
傳真:+86-595-22691575、+86-592-6161258
郵編:362021(泉州)、361021(廈門)
電子郵箱:hqdxjwzs@sina.com、hquwz@hqu.edu.cn
網址:http://zsc.hqu.edu.cn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城華北路269號、廈門市集美區集美大道66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