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白云學院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為更好地適應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復合型人才的需求,為廣大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經學校研究決定,廣東白云學院2023年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工作。
一、招生對象
1.廣東白云學院2023屆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
2.廣東白云學院2022屆、2021屆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尚未就業的往屆畢業生
二、報名條件
符合招生對象要求的學生需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優良。
2.本科階段平均學分績點不低于2.50(平均分為75分)。
3.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相關規定;有較強的組織活動能力和獨立自主、開拓創新的能力。
4.每人限報1個專業志愿。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專業類信息以《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為準。
三、招生專業及計劃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制 | 學位 | 招生 計劃 | 學費 (元/學年) | 住宿費 (元/學年) | 學習地點 |
1 | 080902 | 軟件工程 | 二年 | 工學 | 50 | 29800 | 3000-3500 | 西校區 |
2 | 120203K | 會計學 | 二年 | 管理學 | 50 | 29800 | 4000-4500 | 北校區 |
3 | 071102 | 應用心理學 | 二年 | 理學 | 50 | 29800 | 4000-4500 | 北校區 |
4 | 050201 | 英語 | 二年 | 文學 | 50 | 29800 | 4000-4500 | 北校區 |
5 | 020301K | 金融學 | 二年 | 經濟學 | 50 | 29800 | 4000-4500 | 北校區 |
6 | 080202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二年 | 工學 | 50 | 29800 | 3000-3500 | 西校區 |
7 | 080701 | 電子信息工程 | 二年 | 工學 | 50 | 29800 | 3000-3500 | 西校區 |
四、報名時間與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電子郵件報名審核。
2.截止時間:自招生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下午16:00截止(以郵件收到時間為準)。
3.材料提交:考生須在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將報名材料發送至電子郵箱:zsb@baiyunu.edu.cn。第(2)至(8)點報名材料須原件掃描并統一制成一個PDF文檔(一寸免冠正面照片除外),并按照下述報名材料順序進行頁碼編碼。報名材料和郵件標題命名為:姓名+身份證號+報考專業。
(1)1寸彩色照片1張(以姓名+報考專業命名);
(2)第二學士學位申請表(附件1);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4)本科畢業證;
(5)學士學位證;
(6)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平臺進行注冊和申請,認證平臺網址:https://www.chsi.com.cn/);
(7)加蓋教務處公章或成績專用章的大學成績單(須有學分績點);
(8)個人主要榮譽證書(校級及以上)。
另請考生填報考生信息采集表(附件2),命名方式:姓名+身份證號+報考專業,以EXCEL文件形式隨報名材料一并發送至郵箱zsb@baiyunu.edu.cn。
五、錄取辦法及流程
1.廣東白云學院將對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核,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原則,主要依據考生畢業成績單上的平均學分績點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考生平均學分績點相同時,優先考慮綜合測評分數高者,其次再考慮省級以上證書獲獎者。
2.擬錄取名單將于7月3日在廣東白云學院官網公布。
3.錄取結果以廣東省考試院審核通過為準。
六、學籍管理與培養
1.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2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學籍管理、學費、資助政策等按照相應專業2023級本科生執行。
2.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學生按照學校制定的專業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進行修讀。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學校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字樣。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學校發給結業證書。退學的學生,學習未滿一學年的,學校發給寫實性學習證明;學習滿一學年的,學校發給肄業證書。
3、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七、新生報到注冊和復查
1.第二學士學位錄取新生應攜帶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錄取通知書》按時入學報到;報到時無法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的,取消其入學資格。新生報到時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讀學籍而無法在學信網進行注冊學籍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第二學士學位的報名、錄取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廣東白云學院相關規定處理。
3.廣東白云學院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訓活動。
4.學生入學后,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招生咨詢、監督與申訴
(一)招生咨詢部門:
廣東白云學院招生辦咨詢電話:020-36093333
電子郵箱:zsb@baiyunu.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baiyunu.edu.cn
(二)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監督與申訴受理部門:廣東白云學院紀委辦公室
聯系人:段老師
監督電話:020-89913863
電子郵箱:byjjw@baiyunu.edu.cn
九、其他
本招生簡章由學校招生辦負責解釋。若與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不一致,最終以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