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華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為更好地適應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復合型人才的需求,發揮辦學特色和優勢,對高校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學校決定2023年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學校簡介
北華大學是吉林省省屬規模最大的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吉林省人民政府與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共建高校。1999年經教育部批準,由原吉林師范學院、吉林醫學院、吉林林學院、吉林電氣化高等專科學校合并組建而成。學校坐落在風景迷人的霧凇之都、中國魅力城市——吉林省吉林市。學校現有東、南、北三個校區和一所附屬醫院。占地面積268.4萬平方米(含教學實驗基地),建筑面積52.82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6億元,館藏圖書392.8萬冊。設有28個學院,1個工程訓練中心。現有各類全日制在校生28015人,其中碩士研究生2831人,本科生24558人,專科生194人、來華留學生432人。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學習形式為普通全日制)并獲得學士學位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2021年-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學習形式為普通全日制)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并同時具備以下所有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二)獲得的本科畢業證書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注冊,獲得的學士學位證書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學位網)注冊。
(三)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類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參見《教育部關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號)中公布的最新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考生報考專業必須符合上述要求,不符合者視為無效報考。
(四)電子信息工程、風景園林、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車輛工程、新能源材料與器件、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等八個專業不接收第一學歷專業為文史類、藝術類、體育類的考生報考。
(五)身體健康,符合國家相關高校招生體檢標準要求,在入學后,學校將進行身體復查。
三、招生專業及計劃
經吉林省教育廳批準,學校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共有14個專業招生,總招生計劃數為770人,各專業招生計劃數設置如下:
序號 | 專業名稱 | 所在學院 | 收費標準(元/年) | 學位授予門類 | 學制 | 分專業 計劃數 |
1 | 法學 | 法學院 | 5280 | 法學 | 二年 | 120 |
2 | 心理學 | 教育科學學院 | 5000 | 理學 | 二年 | 160 |
3 | 漢語言文學 | 文學院 | 5060 | 文學 | 二年 | 80 |
4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文學院 | 6820 | 藝術學 | 二年 | 40 |
5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數學與統計學院 | 5400 | 理學 | 二年 | 40 |
6 | 物理學 | 理學院 | 5500 | 理學 | 二年 | 30 |
7 | 化學 | 理學院 | 5000 | 理學 | 二年 | 30 |
8 | 生物科學 | 理學院 | 5000 | 理學 | 二年 | 30 |
9 |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5400 | 工學 | 二年 | 30 |
10 | 電子信息工程 |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 | 5940 | 工學 | 二年 | 30 |
11 | 車輛工程 | 土木與交通學院 | 5400 | 工學 | 二年 | 30 |
12 | 風景園林 | 林學院 | 5400 | 工學 | 二年 | 30 |
13 | 會計學 | 經濟管理學院 | 4800 | 管理學 | 二年 | 60 |
14 | 物流管理 | 經濟管理學院 | 4800 | 管理學 | 二年 | 60 |
總計 | 770 |
以上各專業實際收費按吉林省物價部門最終審批結果為準。各專業簡介及咨詢聯系方式詳見北華大學招生就業信息網(招生查詢——招生專業欄目)。
四、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網站為北華大學招生就業信息網(http://www.bhjyw.com/)。請依次點擊網頁的網上報名、第二學士學位報名。
每位考生只能填報1個專業志愿,不設專業調劑。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需在 2023年6月5日至6月14日期間完成報名。報名需上傳本人相關材料,具體為:
1.本人簽字確認的《北華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附件1)掃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需掃描在同一張A4紙頁面上);
3.本人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掃描件(應屆畢業生應于6月30日前補充此項材料);
4.學士學位證書認證報告截圖(往屆畢業生須從學位網獲取截圖并提交學校審核。對應屆畢業生不做此項要求);
5.學歷在線驗證報告截圖(應屆畢業生應于6月30日前補充此項材料);
6.未就業承諾書(附件2)。
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掃描,清晰完整,并按順序形成1個PDF文件,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內。請按附件3“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資格審查材料樣張”示例和順序上傳。上述材料不全、不實或不符合要求者,視為報名無效。
考生無需郵寄紙質材料。
(二)資格審核
初審:6月15日-6月16日。學校根據學歷學位、報考專業等信息對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核。初審通過的考生名單將于6月17日在北華大學招生就業信息網公布。
復審:7月01日-7月20日。學校在復審階段重點審核考生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
(三)考核測試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均需參加北華大學組織的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核。
1.考核形式
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以學院為單位,采取網上遠程面試考核形式進行。
2.考核時間
考試擬定于2023年6月20日—7月20日期間進行,具體時間按照各學院具體工作方案為準,詳細安排見北華大學招生就業信息網招生公告。
3.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分為大學外語水平測試和專業能力水平測試,面試考核成績滿分100分。
(1)大學外語水平測試。滿分30分,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的外國語應用能力。
(2)專業能力水平測試。滿分70分,主要考查考生對報考專業的基本認知及潛在學習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對考生所報考專業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及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心理素質等情況的考查。
4.考試程序
(1)考試前確定考試平臺和考核順序,請詳見各學院招生專業QQ群。
(2)面試時間為5-10分鐘,到9分鐘時記時員會提醒考生距答辯結束還有1分鐘,到10分鐘時由記時員要求考生停止答辯。
(3)面試結束后,考官根據考生答辯情況,按照評分表規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考核成績在北華大學招生就業信息網公示。
(4)考核合格者成績公示無誤后,學校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在學校招生就業信息網站進行發布和公示,公示期為三天。
五、錄取
(一)錄取原則:錄取實行分數優先原則,按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二)錄取通知書將在擬錄取名單公示無異議后,按考生網報時填寫的通訊地址郵寄發放。
六、報到入學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北華大學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學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出具相關部門證明)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報到時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進行現場核驗:
(一)本人簽字確認的《北華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原件(需提交學院存檔)。
(二)《北華大學第二學士學位錄取通知書》原件(需提交學院存檔)。
(三)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四)本人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
七、學生管理與畢業
(一)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北華大學學籍管理系統,按照學校本科生相關管理規定統一進行管理。
(二)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將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將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三)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頒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北華大學發給肄業證書。
(四)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五)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學生資助、收費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普通本科生執行。
(六)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根據實際錄取人數進行編班學習,實行學分制人才培養方案,總學分視專業實際確定為60-80學分之間,擬開設20-30門課程,其中文、法、管理及藝術學門類專業的實踐教學比重不少于20%,理學、工學門類專業的實踐教學比重不少于30%,各專業的選修課比例不低于20%。除會計學、物流管理等兩個專業適當安排了集中性實習實踐外,原則上各專業不安排專業實習。北華大學所有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均設置畢業論文(設計)環節。
八、附則
(一)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報名、考試及錄取資格。
(二)北華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的報名及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北華大學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訓活動。
(四)本招生考試辦法由學校教務處負責解釋。若與教育部和有關省(區、市)的相關規定不一致,最終以教育部和有關省(區、市)的相關規定為準。
九、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432-64608596
電子郵箱:BHDXZSK@163.COM
通訊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豐滿區濱江東路3999號北華大學招生就業處
招生就業信息網址:www.bhjy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