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師范大學2023年國家優師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一、報名條件
1.考生須具有參加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資格。
2.考生須熱愛教育事業,具有立志長期從教、獻身基層教育事業的堅定理想信念,具有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的優良品質。
3.考生須具備從事基礎教育行業的基本素質,愿意投身脫貧縣和中西部陸地邊境縣(以下統稱定向縣)基礎教育領域,能夠接受簽訂《國家優師專項師范生定向培養協議書》及其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定向縣范圍以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省級鄉村振興工作部門確定為準。
二、招生計劃
東北師范大學2023年國家優師專項計劃招生150人。
招生專業為漢語言文學、數學與應用數學、英語、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思想政治教育、歷史學、地理科學。
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三、錄取辦法
1.填報志愿
在高考志愿填報時,考生須在國家優師專項計劃相應批次填報東北師范大學,專業志愿必須符合東北師范大學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填報專業及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東北師范大學要求(以生源省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否則視為無效。建議服從專業調劑,以增加錄取機會。
2.高考錄取
考生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須達到所在省份同科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實行高考綜合改革以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規定執行。
對于高考志愿符合要求、高考體檢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進檔考生,東北師范大學按照投檔成績由高至低和專業志愿由先至后順序,結合各專業招生計劃情況,為考生安排錄取專業;錄取辦法及同分錄取原則以東北師范大學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規定為準。對于高考志愿填報不符合要求、高考體檢不符合國家規定要求、所報專業志愿無法滿足并且不服從專業調劑、服從專業調劑但是錄取額滿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四、其他
1.考生入學報到時,須提交經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簽字確認的《協議書》,對拒簽協議的錄取學生,取消其優師專項錄取資格。
2.國家優師專項師范生錄取后,戶籍仍保留在原戶籍所在地,畢業后可按有關規定遷入定向就業所在地區。
3.入學后,國家優師專項師范生不得轉為非優師專項學生,可按程序在優師專項招生專業內申請轉專業。
4.國家優師專項計劃招生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5.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東北師范大學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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