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音樂學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公正、公平原則,選拔優秀人才。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社會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名稱:武漢音樂學院。學校代碼:11524。學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張之洞路1號,郵政編碼:430060。法人代表:胡志平。
第五條 辦學層次、類型:本科、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學校主管單位:湖北省教育廳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學校招生委員會是招生工作決策論證咨詢及執行協調機構。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八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監督委員會對招生工作全程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在核定的招生規模內,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人才需求、學科專業建設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編制年度招生來源計劃。學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經主管部門下達后將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按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報考武漢音樂學院考生所報專業屬生源地省級統考范圍內的,考生須獲得省級統考相應專業合格證書或省級統考合格;省級統考不涉及的專業,考生可直接參加武漢音樂學院組織的專業考試。因考生不符合所在省級專業統考規定,造成校考成績無效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第十一條 學校在國家招生政策指導下,對組織校考招生專業,自主劃定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具體執行時,如與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不一致,按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有關要求執行。
第十二條 武漢音樂學院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均按照750分制標準劃定。高考文化課滿分非750分制的?。ㄗ灾螀^、直轄市),需先按750分制折算(高考文化課成績÷高考文化課滿分×750 )。海南省高考文化總成績按照原始分 750 分制標準執行。如各省高考文化科目總分有調整,以各省市最新發布的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三條 各專業錄取辦法
專業及專業代碼 |
錄取辦法 |
音樂表演 130201 |
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武漢音樂學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按專業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
音樂學(音樂學理論、音樂管理、鋼琴調律) 130202 |
湖北省考生:按照湖北省藝術本科A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對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非湖北省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武漢音樂學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按總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偨Y構成績=專業結構成績×60%+高考文化課成績÷750×100×40%)。 |
音樂學(戲曲音樂) 130202 |
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武漢音樂學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按總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總結構成績=專業結構成績×60%+高考文化課成績÷750×100×40%)。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130203 |
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武漢音樂學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按專業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
舞蹈表演 130204 |
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武漢音樂學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按專業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
舞蹈學 130205 |
湖北省考生:按照湖北省藝術本科A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對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非湖北省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武漢音樂學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按專業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
舞蹈編導 130206 |
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武漢音樂學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按總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偨Y構成績=專業結構成績×80%+高考文化課成績÷750×100×20%)。 |
音樂治療 130210 |
湖北省考生:按照湖北省藝術本科A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對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非湖北省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武漢音樂學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按總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偨Y構成績=專業結構成績×60%+高考文化課成績÷750×100×40%)。 |
音樂教育 130212 |
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武漢音樂學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按總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偨Y構成績=專業結構成績×70%+高考文化課成績÷750×100×30%)。 |
錄音藝術(音樂音響導演、音樂編輯與制作) 130308 |
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武漢音樂學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按總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偨Y構成績=專業結構成績×70%+高考文化課成績÷750×100×30%)。 |
第十四條 成績同分的錄取辦法
(1)湖北省考生報考音樂學(音樂學理論、音樂管理、鋼琴調律)、音樂治療、舞蹈學專業(方向):投檔成績相同,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省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考生報考音樂學(戲曲音樂)、音樂教育、錄音藝術、舞蹈編導專業(方向),非湖北省考生報考音樂學(音樂學理論、音樂管理、鋼琴調律)、音樂治療專業(方向):總結構成績相同,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專業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3)考生報考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專業,非湖北省考生報考舞蹈學專業:專業結構成績相同,則按專業結構成績中分值比例最高科目的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如上述成績仍相同,則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五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廳公布的2023年度高考加分政策。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僅適用于湖北省考生報考公布了在湖北省招生計劃的招生專業(方向)。招生專業(方向)和計劃以《湖北招生考試》公布的為準。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于其他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專業(方向)。
第十六條 學校各招考方向文理科兼收,外語不限語種,學生入校后統一實施英語語種教學。
第十七條 在2023年學校組織的??贾?,有缺考科目或違紀作弊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狀況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錄取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考生,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國家助學貸款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音樂學(音樂學理論、戲曲音樂、鋼琴調律)、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音樂表演、音樂教育、音樂治療、舞蹈表演、舞蹈編導、舞蹈學專業(方向)學費每生15000元/學年,音樂學(音樂管理)方向學費每生11000元/學年;住宿費每生1320元/學年。具體收費標準以當年湖北省物價管理部門核定為準。
第七章 學歷、學位證書
第二十二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條件的,學校準予畢業,并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學校頒發學位證書。
第八章 招生咨詢、監督、申訴
第二十三條 招生工作咨詢、監督與申訴:
招生咨詢電話:027-88076720, 027-81885233
招生辦公室電子郵箱:wyzb@whcm.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s://zsks.whcm.edu.cn
通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張之洞路1號招生工作辦公室,郵編:430060
學校官網: https://www.whcm.edu.cn/
監督與申訴電話:027-88067292
第二十四條 學校不委托中介組織和個人從事招生活動,考生及家長謹防受騙。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適用于武漢音樂學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武漢音樂學院授權武漢音樂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