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學院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給高校畢業生提供更多再學習機會,大力培育復合型人才,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
一、招生計劃
序號 |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是否師范 |
學制 |
1 |
思想政治教育 |
030503 |
是 |
2 |
2 |
英語 |
050201 |
是 |
2 |
3 |
歷史學 |
060101 |
是 |
2 |
4 |
應用心理學 |
071102 |
是 |
2 |
5 |
小學教育 |
040107 |
是 |
2 |
6 |
學前教育 |
040106 |
是 |
2 |
7 |
法學 |
030101K |
否 |
2 |
8 |
經濟學 |
020101 |
否 |
2 |
9 |
工商管理 |
120201K |
否 |
2 |
注:招生總計劃240人,具體分專業計劃根據各專業實際報名人數確定。 |
二、招生對象
河西學院畢業生。報名考生必須是2020屆及之后獲得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的應往屆畢業生。
三、報名條件
考生須同時符合以下各項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熱愛祖國,誠實守信,身心健康。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四)考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最新版)”進行查詢。
四、報名要求
考生只能報考1個專業,填報多個時,以所填第1個專業為準。報名材料要求如下:
(一)考生親筆簽名的《河西學院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報名表》掃描件。
(二)《河西學院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報名匯總表》xls格式電子版。
(三)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掃描件。
(四)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五)本人近期藍底免冠證件照(電子版)。請保持圖片原真性,以免后續畢業審核時出現麻煩。
(六)本科學習期間完整成績單(須加蓋教務(檔案管理)部門公章或專用章)掃描件。
(七)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單掃描件。
(八)本科在校期間綜合素質的相關材料(校級及以上獲獎證書),若有多個材料可壓縮成一個文件上傳。
報名表及匯總表請點擊文后附件下載,必須按要求如實、完整填寫。
報名材料分類打包、命名后,將所有材料壓縮到一個文件(文件命名:報考專業名稱+姓名),發送到指定郵箱,并電話聯系確認是否收到。掃描件要求為JPG格式。
報名考生須保證所提供的報名材料真實有效。若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錄取資格和學籍,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報名考生必須按要求提供報名材料,報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無法讀取及辨析者,視為報名無效。
2023屆應屆畢業生可由所在學院將報名材料按要求匯總后統一提交學校招生辦公室。
報名截止時間:2023年6月30日
報名郵箱:zhshb@hxu.edu.cn
聯系電話:0936-8283598
為方便聯系溝通,請所有報名考生加入河西學院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名釘釘群(后附二維碼)。
五、錄取辦法
河西學院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辦法采取申請審核制:
(一)學校對第二學士學位申請者資料進行資格審核;
(二)學校根據本科學習期間學習成績、綜合素質和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價;
(三)學校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及學校綜合評價結果擇優錄取。
六、錄取說明
擬錄取考生名單將于2023年7月中旬在河西學院招生網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按教育部和甘肅省教育廳有關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七、學費、住宿費標準
學費收費標準(人民幣):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學費收費標準與當年普通高考招生相關專業相同,收費嚴格按照甘肅省發改委文件批準的標準執行(甘發改[2016]1133號),按學分折算為學年學費收取,各專業標準為:思想政治教育、法學、歷史學、應用心理學、小學教育、學前教育、經濟學、工商管理3800元/生·年,應用心理學4000元/生·年,英語4300元/生·年。住宿費900元/生·年(不含臥具購置費)。收費標準如有變化,學校將按照省發改委批準的最新標準執行。
八、入學安排
(一)被錄取考生須持河西學院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報到時無法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事先向學校教務處及所在學院請假,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周。無故超過兩周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二)學生入學后,學校將參照普通高考招生錄取本科生相關要求及有關補充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河西學院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和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不符合錄取要求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新生在復查時,除須提供學籍檔案材料外,還須提供以下材料,并保證其材料的真實性:
1.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原件(身份證須在有效期內)。
2.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原件。
3.全國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考試成績單原件。
4.其他證書原件。
(三)新生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讀學籍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校學籍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四)學生入學報到時,黨團組織關系及檔案須轉入學校;戶口是否遷入學校,由學生自行決定。
九、培養與管理
(一)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第二學士學位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允許調整專業(含轉專業、相關選拔等各類調整專業的情況),納入學校學籍管理系統,按照河西學院本科生管理相關規定進行管理,由相關學院負責學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將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將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三)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降級制度;達到結業要求的可發結業證書;未達結業要求的和退學學生,按照學校相關規定發放肄業證書或學習證明。
(四)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五)第二學士學位生在學生資助、收費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十、工作機制
(一)河西學院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將在河西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
(二)河西學院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接受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接受考生和家長的監督、投訴。
(三)對在報名中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核實,將取消其因此取得的全部有關資格和證書等,包括考試資格、錄取資格、學籍和第二學士學位畢業證、學位證等。對在招生考試過程中違規的考生和工作人員,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河西學院未委托任何個人或者機構開展招生報名、考試、錄取等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
十一、本簡章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則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十二、本簡章由河西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三、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河西學院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936-8283598
河西學院招生網:http://zsw.hxu.edu.cn/
Email:zhshb@hx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