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農業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3年四川農業大學將在部分專業招收全日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特制訂本簡章。
一、招生對象
畢業于四川農業大學并獲得學士學位的2023屆畢業生及2022屆、2021屆目前未就業畢業生,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范,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各項方針政策;
2.取得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可分別在學信網、學位網查到注冊信息);
3.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3版)”進行查詢;
4.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學校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詳見附件1。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四川省頒布的最新標準執行。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24:00止。
(二)報名方式: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于報名時間截止前將報名材料發送至scndzs@163.com。
報名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簽字確認的《四川農業大學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附件2);
2.本科成績單;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
4.近期免冠1寸照;
5.誠信承諾書(附件3);
6.本科校級以上獲獎證書和可展現學生成長環境、綜合素質及學業能力的其他材料;
7.體檢表(執行高考體檢項目,近三個月在二甲及以上醫院的體檢結果)。
學校不收取紙質報名材料,上述報名材料,均要求按以上順序掃描為一個PDF文件后,以“姓名+報考專業+手機號碼”命名(郵件名稱與此同名),大小在50M以內,發送至指定郵箱。未按要求提交報名材料或報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視為報名無效。
四、資格審核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報名條件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和報名材料,在八月前于全國普通高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信息平臺(https://exwzs.chsi.com.cn/)公示資格審核結果。
五、考核、錄取與入學
1.考核方式:考核總成績(總分100)由報名學生原就讀本科專業的必修課加權平均分(占50%)與各招生專業所在學院的面試成績(占50%)組成,根據考核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位次相同時按必修課加權平均分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擬錄取名單。
其中招生學院組織的面試,由招生專業所在學院組織專家組(不少于3名副高及以上職稱教師)進行審核面試,具體評分標準由各招生專業所在學院制定。具體面試時間、方式將由各專業通過學院網頁、電話、郵件等形式通知申請人,請保持聯系方式暢通。
2.學校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在各專業招生計劃范圍內依據考生考核成績按專業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并在“全國普通高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信息平臺”進行錄取名單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報經上級部門審批后予以錄取,并寄發錄取通知書。
3.開學報到時間及要求詳見2023年新生入學須知,同時攜帶以下材料原件進行現場核驗:
(1)本人簽字確認的《四川農業大學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原件;
(2)《錄取通知書》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其中,《四川農業大學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需交到所讀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學院,由學院留存。
六、培養與管理
1.錄取學生持本人身份證、錄取通知書、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原件,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報到時間與2023年普通本科錄取新生報到時間相同,以錄取通知書為準,逾期兩周未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在開學一周內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入學后學校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錄取資格復查,凡不符合入學條件或冒名頂替者,取消入學資格。
3.通過第二學士學位錄取的學生,學制兩年,全日制全脫產學習,學習期間檔案關系轉至學校,納入學校本科生學籍管理系統,在校期間不得申請轉專業、轉學等,其他教學和日常管理按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相關管理規定進行。
4.學校依據《普通高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以及第二學士學位特點,制定第二學士學位培養方案,主要教學內容包括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
5.在修讀第二學士學位期間,原則上不得辦理休學手續,對于在學期間參軍入伍和休學創業的學生,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管理;按照國家推免碩士研究生政策,攻讀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不參加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6.凡在學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學校授予第二學士學位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字樣。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可發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7.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8.攻讀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學費等按學校現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標準繳納。學生采取走讀形式,不統一安排住宿。
七、保障與監督
1.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管理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選拔的原則。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2.凡發現條件不符合者,學校有權取消其報名資格和考核成績,入學后發現的取消其學籍,畢業后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
八、附則
1.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及第二學士學位修讀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處理。
2.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就業處、教務處及相關學院負責,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
3.本招生簡章由學校教務處、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若相關規定有調整或有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廳的最新規定為準。
4.聯系方式
招生辦公室:028-86291999 028-86290999
教務處:0835-2882252 028-86293029
通訊地址:成都市溫江區惠民路211號 郵政編碼:6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