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學院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工作的通知》及《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與培養工作的通知》(魯教高函〔2023〕14號)文件精神,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濱州學院繼續開展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工作。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
2023年濱州學院4個招生專業共計劃招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140人。
培養學院 | 招生專業 | 授予學位 門類 | 學制 | 招生 計劃數 | 招生范圍 |
航空工程學院 | 電子信息工程 | 工學類 | 2年 | 35 | 理學學科門類和工學學科門類(非電子信息類專業) |
化工與安全學院 | 安全工程 | 工學類 | 35 | 理學學科門類和工學學科門類(非安全科學與工程類專業) | |
經濟管理學院 | 財務管理 | 管理學類 | 35 | 除工商管理類以外專業 | |
生物與環境工程學院 | 生物技術 | 工學類 | 35 | 理學學科門類和工學學科門類(非生物科學類專業) |
注:本辦法所列各專業計劃為擬招生計劃,學校將依據各專業實際報考人數、考生志愿和考試成績做適當調整,在本校招生總計劃內,自主確定分專業招生計劃。
二、招生范圍及條件
(一)招生范圍
濱州學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應屆畢業生;或濱州學院2021年、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畢業生。
每個專業具體招生范圍詳見上表。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2023年發布的最新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進行查詢。
(二)報考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德優良。
2.身體健康,符合國家相關高校招生體檢標準要求。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工作
1.報名辦法
(1)每名考生限報1個專業。
(2)符合招生范圍及報考條件的考生,通過發送電子郵件方式網上報名,無需郵寄材料。
培養學院 | 招生專業 | 報名郵箱 | 聯系人及咨詢電話 |
航空工程學院 | 電子信息工程 | - | |
化工與安全學院 | 安全工程 | - | |
經濟管理學院 | 財務管理 | - | |
生物與環境工程學院 | 生物技術 | - |
2.提交材料
材料內容 | 材料形式 | 數量 |
本人簽字確認的《濱州學院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 | 電子掃描件 | 1件 |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 電子掃描件 | 1件 |
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 電子掃描件 | 2件 |
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在線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 電子掃描件 | 1件 |
本人本科期間主要獲獎證書 | 電子掃描件 | 不超過5件 |
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 | 電子版 | 1張 |
(1)掃描件應為清晰、完整、彩色的PDF文件,文件大小控制在50M 以內。
(2)《濱州學院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請在濱州學院招生就業網對應文件處下載后填寫)。1寸照片應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人像要求在圖像矩形框內水平居中,左右對稱,清晰度高,白色背景為佳。
電子版照片文件要求采用JPG格式,以姓名命名。數字化圖像文件規格為寬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應符合JPEG標準,壓縮品質系數不低于60,壓縮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擴展名應為JPG。
(3)以上材料統一打包,發送至報名郵箱。打包壓縮文件名和電子郵件標題統一寫為“姓名+第二學位報名材料”。
未按要求完成材料上報或上報材料不全者,視為報名無效。
3.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18:00前,以郵件收到時間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二)資格審查
報名截止后,學校組織人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濱州學院招生范圍、報考條件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核通過考生名單將于7月7日前在濱州學院招生就業網(https://zsjy.bzu.edu.cn/)上公示1日,公示無異議者方可參加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核測試。
四、考核與錄取辦法
(一)考核方式及內容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均需參加濱州學院組織的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核測試。考核測試形式為現場綜合面試。
結合學生本科階段在校期間的學業成績和綜合表現,重點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培養潛質及對所報專業的興趣愛好和認識程度等。
具體面試安排,由培養學院電話或郵件方式通知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請相關考生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及時關注郵箱和濱州學院招生就業網。因考生個人原因未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考核測試。
(二)考核時間
綜合面試日期:7月10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錄取辦法
1.考生綜合面試成績將作為錄取依據,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及招生計劃數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2.擬錄取名單將在濱州學院招生就業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錄取,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收費標準
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收費標準與濱州學院普通專業收費標準一致,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標準執行。
(五)相關說明
1.報名和考核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2.第二學士學位錄取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報到。新生因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在開學前三天內向學校說明。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3.新生報到時,將進行入學資格復查,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有效身份證件等材料原件,不能提供或不屬實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4.新生報到時若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讀學籍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籍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5.新生報到后,學校將組織統一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入學資格。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衛生部聯合制定的有關補充規定。
五、培養與管理辦法
(一)學生管理
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學校學籍管理系統。學生管理、教學管理、生均撥款、學生資助、收費管理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二)人才培養
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制定專門的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教學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原則上不安排專業實習。
(三)畢業證書
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發放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根據學生申請,發放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四)就業派遣
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將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納入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管理。成立專項工作辦公室,由分管校領導任主任,招生就業處、教務處、相關培養學院主要負責同志任成員,協調推進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考錄取工作。
具體分工如下:
招生就業處負責招生宣傳及錄取工作。
教務處協同二級學院負責綜合面試相關工作。
相關培養學院成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生考試工作的具體實施。
(二)學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和本招生考試辦法開展第二學士學位的招考錄取工作,做到招生辦法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
(三)學校紀檢部門對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
(四)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者機構開展招生報名、考試、錄取等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訓、輔導。
(五)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取消其報名資格,并視情節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處理。
本簡章由濱州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咨詢電話:0543-319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