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學院2023年基層農技特崗定向培養招生簡章
根據湖南省農業農村廳、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3年基層農技特崗人員定向培養招錄工作的通知》(湘農聯〔2023〕39號)文件精神,湖南文理學院2023年開展基層農技特崗人員定向培養招生工作。
一、學校概況
湖南文理學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學校位于國際濕地城市、國家衛生城市、中國優秀旅游城市、“桃花源里的城市”——湖南省常德市。
學校學科門類齊全,涵蓋文、理、工、農、史、法、經、管、教、藝、醫十一大學科門類,現有18個教學院、1個獨立學院,67個本科專業(含3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校面向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招生,現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26000余人。學校專業課程建設成效顯著,現有漢語言文學、地理科學、學前教育、英語、體育教育等5個國家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以及生物科學、材料科學與工程等24個省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已建成了優質課程300余門,建成國家精品課程、國家精品資源共享課程各1門,省級精品課程14門,省級課程思政教學研究示范中心1個,省級思政“金課”1門,省級課程思政示范課程2門,各類省級一流課程67門。
二、招生專業、計劃及培養模式
招生專業:農學(首選科目:物理;再選科目:化學或生物)
招生計劃:40個
培養模式:學制四年,最后一個學期回到生源地,由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分派到鄉鎮農技推廣機構實習。
2023年基層農技特崗定向培養分縣市區招生計劃
市州 |
縣市區 |
專業 |
計劃數 |
長沙 |
寧鄉市 |
農學 |
2 |
株洲 |
茶陵縣 |
農學 |
2 |
株洲 |
攸縣 |
農學 |
2 |
株洲 |
醴陵市 |
農學 |
3 |
株洲 |
淥口區 |
農學 |
1 |
湘潭 |
湘潭縣 |
農學 |
4 |
湘潭 |
韶山市 |
農學 |
1 |
衡陽 |
衡陽縣 |
農學 |
1 |
衡陽 |
衡東縣 |
農學 |
2 |
邵陽 |
城步縣 |
農學 |
2 |
常德 |
鼎城區 |
農學 |
3 |
常德 |
桃源縣 |
農學 |
3 |
常德 |
石門縣 |
農學 |
1 |
常德 |
澧縣 |
農學 |
2 |
常德 |
安鄉縣 |
農學 |
4 |
益陽 |
赫山區 |
農學 |
1 |
益陽 |
資陽區 |
農學 |
2 |
益陽 |
沅江市 |
農學 |
2 |
吉首 |
吉首市 |
農學 |
2 |
合計 |
40 |
四、招生對象及條件
報考基層農技特崗人員的考生應符合以下條件:
1.參加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的人員;
2.具備招生計劃所在縣市區戶籍(戶籍認定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7日);
3. 年齡未滿25周歲(1998年9月1 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體檢合格;
5.熱愛農技推廣事業,自愿報考且畢業后服從安排,在招生計劃所在縣市區的鄉鎮農技推廣機構工作,服務時間不少于5年。
五、招生錄取程序
(一)信息確認。考生在"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信息平臺”或“瀟湘高考”APP 查看考生本人報名信息,確認高考報名所填寫的戶籍地信息中的縣市區與考生戶口簿上戶籍信息中的縣市區是否一致。若有不一致的,考生須在2023年6月 16 日前,前往高考報名所在地的縣市區招生考試部門申請辦理戶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凡因考生報名所填寫的戶籍地信息錯誤或2023年6月7日后將戶籍從原縣(市、區)遷出而導致考生不能正常填報志愿、錄取及簽訂協議書的,其結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填報志愿。考生根據招生計劃,按照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在本科提前批相應志愿欄內填報有關院校志愿。
(三)協議簽訂。考生填報志愿后,自行在志愿填報系統網 站下載《湖南省基層農技特崗人員定向培養協議書》(以下簡稱 “《協議書》"),按《協議書》中"乙方”需簽訂的內容,預簽《協 議書》(一式6份)。并分別于本科提前批志愿填報截止日后第三天17:00前,將預簽的協議書送達戶口所在地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未在規定時間內送達的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四)投檔錄取。基層農技特崗人員錄取按培養層次分別執行普通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考生戶籍以縣為單位定向招生。省教育考試院將填報了相關志愿的考生信息提供給各培養學校,各培養學校在省農業農村廳的指導監督下,根據考生填報志愿及預簽協議情況,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分科類、分縣市區、分學校、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及錄取專業。省教育考試院按培養學校確定的、省農業農村廳審核確認的擬錄取名單進行投檔。第一次錄取后生源不足的,安排一次征集志愿(須在征集志愿填報截止日后的次日15:00前 完成預簽協議及送達手續)。錄取結束后,招生學校向已錄取的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復查復核。 應在新生入學后組織體檢,并在一個月內完成對培養學生的復核。復核合格者,培養學校在其協議書上簽字、蓋章,協議書正式生效;不合格者,則不能取得相應資格,并按國家有關招生和學生管理規定處理。培養學校在復核工作后,應將協議書寄送達各協議方,并存入學生個人檔案。
六、相關政策
(一)定向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教材費免繳,其所需費用由省財政據實安排;并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獎助學金等資助政策,在資助政策規定范圍內與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定向生按期畢業后,由生源所在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核準使用的編制范圍內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招聘,并派遣到所轄鄉鎮農技推廣機構工作,確保有編有崗。學習期滿未能畢業或考核不合格的定向生,將終止或取消協議。被聘用的定向生在聘用單位服務時間不少于 5 年,5年內不得調入其他單位。不滿 5 年自行離開聘用單位的,按協議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期滿,要嚴格實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續簽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