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科技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一、學校概況
1.學校全稱:山東科技大學
2.學校代碼:10424
3.辦學層次及類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4.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山東科技大學
5.學校在青島、泰安、濟南三地辦學,主校區在青島
6.就讀地點:第二學士學位錄取的學生在泰安校區就讀
二、組織機構
1.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決定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相關重大事項。
2.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3.學校本科招生監督小組負責對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監督。
三、招生計劃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修業年限 |
招生計劃 |
學位授予門類 |
120103 |
工程管理 |
2 |
190 |
工學 |
備注:工程管理專業學位授予類別為管理學或工學,山東科技大學授予學位類別選擇為“工學”。
四、招生范圍與報名條件
(一)招生范圍
1.山東科技大學2023年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
2.山東科技大學2021年(含)以來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
(二)報名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身體健康。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根據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實施。
3.學生原本科專業與學校工程管理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類。
五、報名與初審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6月23日上午9:00至6月27日上午12:00
2.報名材料:
請將以下材料(1)-(7)PDF版掃描件和材料(8)EXCEL版,以“姓名+原學院+原本科專業”文件夾命名,打包壓縮發送至郵箱zsb@sdust.edu.cn,所有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上述報名環節,未按上述規定時間完成的,視為放棄本次招生資格。報名信息不全者,審核不予通過。
(1)由本人手寫簽名的《山東科技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報名表》(PDF格式)(附件1);
(2)個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PDF格式);
(3)第一學士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掃描件(PDF格式);
(4)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在線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PDF格式);
(5)本科期間完整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PDF格式);
(6)全國大學生英語考試(CET-4/6)證書;
(7)個人近期證件照。照片文件采用JPG 格式,以“姓名+原本科專業”命名。數字化圖像文件規格為寬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應符合JPEG標準,壓縮品質系數不低于 60,壓縮后文件大小一般在 20KB 至 40KB,文件擴展名應為JPG。人像在圖像矩形框內水平居中,左右對稱。頭頂發際距上邊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邊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臉部寬度(兩臉頰之間)180像素至300像素;
(8)山東科技大學2022年第二學士學位考生報名匯總表(EXCEL版)(附件2)。
(二)初審
報名結束后,學校組織審核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確定初審合格名單,并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公示。
六、考核與錄取
(一)考核
1.考核時間:2023年7月4日
2.初審合格考生有資格參加學??己?,考核形式為綜合素質面試,面試地點為青島校區。
3.考察考生綜合素質、培養潛質及對所報專業興趣愛好、認知程度等。
(二)錄取
1.錄取依據為考生面試成績,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若考生面試成績相同,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成績、本科期間成績。
2.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形成錄取簡明登記表,發放錄取通知書。
七、收費標準
1.報名和面試環節不收取任何費用。
2.學費實行學分制收費,收費標準與普通高考錄取的工程管理本科專業相同。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住宿費每生每學年不超過1200元。
八、培養與畢業
(一)學生管理
第二學士學位學制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校期間,不得申請轉專業;學生管理、教學管理、學生資助、收費管理等方面參照工程管理專業本科生執行。
(二)人才培養
第二學士學位學生按照學校制定的專業培養方案進行修讀,修讀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原則上不安排專業實習。
(三)畢業證書
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四)就業派遣
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九、監督機制
1.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3.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
4.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對查實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山東科技大學依照相關規定取消其相應資格,并將相關情況通報有關部門依規處理。
十、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2-86057077(周一至周五的8:30-11:30和14:30-17:00)
招生監督電話:0532-86057554(周一至周五的8:30-11:30和14:30-17:00)
學校網址:http://www.sdust.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zs.sdust.edu.cn
通信地址: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前灣港路579號
郵政編碼:266590
本簡章由山東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