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招生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高校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經研究,我校決定2023年繼續招收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學生。
一、招生專業、擬招人數、學制及授予學位
招生專業 | 擬招人數 | 學制 | 授予學位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15 | 兩年 | 理學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15 | 兩年 | 工學 |
工商管理 | 15 | 兩年 | 管理學 |
行政管理 | 15 | 兩年 | 管理學 |
注:4個專業共計60人。
二、招生對象及專業報考條件
2023年汕頭大學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并經所在學院推薦: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二)獲得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須在學信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注冊;
(三)報考專業須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
(四)身體健康,符合國家相關高校招生體檢標準要求。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即日起至2023年6月7日,采取函報和網報相結合的方式。
(二)函報
1.填表:登錄汕頭大學本科招生網,下載附件--《汕頭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招生報名表》(下稱報名表),填妥報名表相關項目,在貼相片處貼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相片,個人簽字,送所在學院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
2.交驗報名材料。報名時還需事先備齊、交驗以下材料的電子版(pdf格式)(入學復查時查驗原件并繳交復印件,請將相關材料發送至郵箱:o_zsb@stu.edu.cn。郵件標題:汕頭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名。
(1)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2)學生證;
(3)學校教務處加蓋公章的本科成績單;
(4)填妥并簽字、蓋章的報名表;
(5)英語考試等級證書;
(6)科技創新參與證明材料、在學獲獎證書;
(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相片(作準考證用)
3.志愿填報:考生在報名表上只能填報一個專業。
(三)網報
相關報名辦法另行通知。
四、考評辦法
考評辦法由汕頭大學根據相關專業人才培養要求和考生在校期間學業成績等情況制定并組織實施。考生考評成績由初選成績和面試成績二項組成,每項均100分,總分200分。即:
考生考評成績=初選成績+面試成績。
(一)初選
1.學校組織專家對考生申報材料進行評審。
2.主要審查考生的報考資格、學習背景、英語水平、科技創新參與證明材料、學業成績及在學獲獎證書等。
3.審核合格的考生進入面試環節。
(二)面試
1.學校向進入面試環節的考生發送《汕頭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招生準考證》(電子版)。
2. 采取現場面試的方式。考生參加面試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由招生專業所在學院負責具體工作。
3. 面試內容。主要考查考生對所報考專業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情況及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心理素質等。
4. 面試時間:6月中旬。具體以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為準。
五、錄取辦法
(一)錄取規則
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規則,即按考生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序,在招生計劃范圍內擇優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公示
按要求在“全國普通高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信息平臺”和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
(三)錄取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錄取考生名單予以報送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審批,辦理錄取手續。
六、收費標準
招生專業 | 學費 (元/人·年)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6850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6850 |
工商管理 | 5510 |
行政管理 | 5510 |
注:住宿費標準:900-1800 元/人·年。
七、學生管理與畢業頒證
(一)通過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招生錄取的學生,學制兩年,屬于全日制普通學生,納入學校本科生學籍管理系統,按照學校本科生相關管理規定管理。
(二)凡在學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根據學校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三)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學校可發給結業證書;對退學的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明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八、畢業派遣
第二學士學位畢生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
九、入學復查
(一)被錄取的第二學士學位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延期報到者,應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說明延期報到原因,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延期報到申請經本人及家長簽名后,掃描發送至郵箱o_zsb@stu.edu.cn。延期報到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兩周,逾期不報到者,根據教育部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二)入學后,我校將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身體健康情況等方面復查。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未能如期畢業或畢業時未獲得學士學位證書的,則取消錄取資格。復查合格、注冊成為學校正式學生。
(三)報到時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進行現場核驗:
1.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2.《錄取通知書》;
3.大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4.學校教務處加蓋公章的本科成績單;
5.本人簽字確認的《汕頭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招生報名表》;
6.英語考試等級證書;
7.科技創新參與證明材料、在學獲獎證書;
8.考生個人檔案材料。
其中,第4項、第5項、第8項原件均須交到報到點,由學校留存。
(四)第二學士學位新生入住由學校另行安排。
十、招生監督
(一)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由招生就業處負責具體實施。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管理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選拔的原則。
(三)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過程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選拔條件、選拔結果及時向社會公示。
(四)申訴電話:(0754)86502346
傳真:(0754)86500537
電子郵箱:o_jjs@stu.edu.cn
十一、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廣東省汕頭市大學路243號
郵政編碼:515063
學校網址:https://www.stu.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s://zs.stu.edu.cn
聯系單位:招生就業處
咨詢與聯系電話:(0754)86503660
傳真:(0754)82510510
電子郵箱:o_zsb@stu.edu.cn
圖文傳真:(0754)82510510
十二、本招生簡章如與上級有關規定不符,則以上級規定為準。本招生簡章解釋權歸汕頭大學,具體解釋工作由招生就業處承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