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仁愛學院2023年藝術類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簡章。
第二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仁愛學院
二、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學校代碼:14038
五、學校地址:天津市靜海區團泊新城博學苑
六、學校基本概況:
天津仁愛學院前身天津大學仁愛學院是2006年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由天津大學和天津市仁愛集團有限公司合作舉辦的本科層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21年2月經教育部批準轉設更名為天津仁愛學院。學校堅持“改革創新、特色發展、追求卓越”的發展理念,充分依托天津大學的優質教育資源,創新辦學機制,辦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位居同類院校前列。2020年學校被天津市學位委員會批準為2021-2023年天津市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高校。2022年3月,學校黨委入選天津市黨建工作“示范高校”創建培育單位。2022年學校獲批國家區塊鏈創新應用特色領域“區塊鏈+教育”試點單位。
學校占地面積1000余畝,建有電工電子、計算機、機械工程等3個天津市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各類實驗室210個。學校設置10個二級學院36個本科專業,形成了以工為主,經管、文法、藝術相互支撐,交叉融合,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布局。學校擁有天津市級一流專業建設點3個,天津市級一流課程8門,天津市級課程思政示范課程2門,天津市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1項;獲得天津市級教學成果獎5項。學校高度重視科研工作,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多項,2021年承擔科研經費2000萬元以上,2022年較2021年科研經費取得重大突破。畢業生考研率連續多年為8%以上,2021-2022年連續兩年學校畢業生就業質量被天津市教委考核評價為優秀,認定為就業工作先進單位。
天津仁愛學院始終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學校弘揚“實事求是,果毅力行”的校訓和“正心、勤學、求實、奮進”的校風,堅持“以學生發展為中心”,以培養愛國奉獻、高素質、強能力、勇于實踐、敢于創新的復合型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建設具有仁愛特色的高水平應用型人才培養體系,努力建設成為國內一流現代化應用型大學。
第二章 招生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制定學校招生規定,實施具體招生工作,下設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以下稱“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四條 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天津仁愛學院2023年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各專業招生計劃數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2023年招生計劃為準。
專業收費標準:藝術學門類學費每生每學年30000元。住宿費每生每學年2000元。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或被學校錄取后下發的當年新生報到須知。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五條 天津仁愛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簡章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1.考生必須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過、體檢合格,取得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美術或設計學類專業統考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天津仁愛學院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藝術類本科批次控制分數線,方能報考天津仁愛學院。
2.實行“順序志愿”的省份,以院校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各省公布的同批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接收第二志愿,依次類推。
3.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院校志愿錄取按照各省平行志愿投檔規則進行投檔,投檔成績計算規則詳見各省相關政策。
4.專業志愿錄取。對實行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的專業志愿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比較考生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之和。如果再相同,依次按照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對實行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綜合分=(文化課+專業課)從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的專業志愿錄取,同分情況下依次按照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內蒙古自治區美術類錄取原則為:按照綜合成績=文化成績×40%+美術統考成績×60%進行排序,按專業志愿清原則錄取。
5.天津仁愛學院的公共外語課程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6.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對藝術類錄取政策有明確規定,則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錄取政策為準。
第五章 畢業證書
第六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仁愛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天津仁愛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規定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天津仁愛學院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 復查
第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文件規定對新生進行復查,對于入學專業復測不合格的考生,組織專門調查,對于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高考加分資格、錄取資格或者冒名頂替入學的新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附 則
第八條 本簡章經天津仁愛學院普通本科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九條 本簡章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凡以前天津仁愛學院有關藝術類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簡章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簡章規定為準。本簡章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則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條在招生咨詢中本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活動。
第十一條本簡章僅適用于2023年天津仁愛學院藝術類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本簡章由天津仁愛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如下:
網址:http://www.tjrac.edu.cn
電話:022—68579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