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2023年本科招生簡章(面向北京市以外考生)
首都師范大學創建于1954年,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北京市與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學校是一所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藝術學等門類的綜合性師范大學,六十多年來已培養各類高級專門人才二十余萬名,是北京市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學?,F有國家“雙一流”建設學科1個,北京市共建學科3個,北京高校高精尖建設學科5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8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5個。
音樂學院現有國家音樂與舞蹈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碩士學位授權點和藝術碩士學位授權點。本科層次設有音樂學(師范)、舞蹈學、舞蹈學(師范,京籍單列)、音樂表演、錄音藝術五個招生專業及方向。學院于2001年被教育部批準為國家體育與藝術師資培養培訓基地,2007年被教育部、財政部聯合批準為21世紀音樂教育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國家級實驗區。 2008年音樂學獲評北京市重點學科,2019年藝術類學科群獲批北京市高精尖學科建設,2020年、2021年音樂學、舞蹈學兩個專業相繼獲批國家“雙萬計劃”國家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音樂與舞蹈學一級學科在教育部第四輪學科評估中、音樂領域在全國首次專業學位藝術水平評估中,皆進入全國同類學科的前10%-20%。學院現有專業教師74名,其中正高職稱13名、副高職稱30名,博士生導師10名、碩士生導師51名。擁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音樂與舞蹈學學科評議組成員、全國藝術專業學位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會議評審專家、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北京市高層次人才、北京市教學名師、北京市青年拔尖人才。此外,一批教師承擔了國家和省部級人文社科基金課題或藝術創作基金項目,創、演、錄的作品獲“金鐘獎”“華表獎”“文華獎”“荷花獎”“聲音學院獎”等國家和省部級獎項。擁有《鋼琴》《音樂教育學》兩門國家精品課程,音樂教育專業師生在教育部主辦的全國音樂教育專業教學基本功展示活動中連獲佳績。近年,學院學科發展和專業建設更積極融入國家藝術教育改革的時代行列,一批批新型藝術師資和各類藝術人才彰顯出學院鮮明的辦學特色,成為國家實施美育和人文素養教育戰略的強有力后備軍。
一、招生計劃及學費標準
招生專業 |
招生省、市、自治區 |
專業考試形式 |
招生計劃 |
學費 |
音樂學(師范) |
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南、云南、新疆 |
省級統考 |
38人 |
師范專業 免收學費 |
音樂表演 |
河北、山西、吉林、山東、河南、湖南、甘肅 |
省級統考 |
20人 |
10000元/年 |
錄音藝術 |
四川、陜西 |
省級統考(聯考) |
2人 |
10000元/年 |
舞蹈學 |
河北、遼寧、黑龍江、浙江、山東、河南、湖南、海南 |
省級統考 |
15人 |
8000元/年 |
說明:
1.首都師范大學面向京外各省、市、自治區(以下稱“招生省份”)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招生省份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公布的學校招生計劃為準。
2.首都師范大學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選考科目要求,以招生省份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公布的招生計劃內容為準。
3.專業統考分數、器種、唱法、舞種等要求,見“報考條件”中詳細說明。
4.上述專業學制均為四年制本科。
二、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1.符合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符合招生省份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相關文件的要求。如有招生省份規定與教育部規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規定為準。
2.考生身體健康條件應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3.報考師范專業的考生還應符合《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標準(試行)》以及首都師范大學的專業學習要求。
(1)音樂學(師范)專業要求五官端正,無口吃。
(2)舞蹈學專業要求形象、形體等其他條件須符合舞蹈專業培養基本要求,原則上要求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含)、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含)。
4.考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入學文化課考試,且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招生省份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
5.首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各招生專業在京外招生省份不組織???。考生必須按照有關要求參加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藝術類省級統考(聯考)。招生省份對不同錄取批次或類別制定不同錄取要求的,考生必須符合首都師范大學招生專業所在批次或類別對應的標準。
6.音樂學(師范)專業要求考生專業統考成績本科合格,且成績不低于滿分的80%??忌鷮I考試內容須包含鋼琴和聲樂兩項,若考生所在招生省份的各個統考方案均無法同時包含鋼琴和聲樂兩項,則要求成績項必須包含鋼琴或聲樂其中之一。其中聲樂要求為美聲唱法或民族唱法,其他唱法不招收。
7.音樂表演專業要求考生專業統考成績本科合格,且成績不低于滿分的80%。音樂表演專業只招收器樂考生,招生器種為二胡、琵琶、笛子、古箏、揚琴、古琴、三弦、阮、笙、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單簧管、長笛、巴松、圓號、西洋打擊樂(小軍鼓及馬林巴)、手風琴。其他器樂種類不招收。
8.錄音藝術專業要求考生專業統考(聯考)成績本科合格,且統考專業為錄音藝術。
9.舞蹈學專業要求考生專業統考成績本科合格,且成績不低于滿分的85%。舞蹈學專業招生舞種為民族民間舞、古典舞、芭蕾舞、現代舞。其他舞種不招收。
10.各招生專業在各招生省份的藝術類子科類對應情況,以各招生省份審核后發布的信息為準。各專業其他具體要求,以各招生省份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三、錄取規則
1.在使用招生省份統一投檔原則進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招生省份,各招生專業對已投檔考生按招生省份統一計算的投檔成績規則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參考體檢情況擇優錄取。
2.在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招生省份(湖南省非平行組參照順序志愿執行),各招生專業對已投檔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參考體檢情況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首都師范大學將依次比較并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3.招生省份同一招生專業按文理科類、歷史物理科目組、專業統考等類別分別編制計劃數的,按相應的類別分別排序錄取。招生省份同一專業未分別編制計劃數的,報考該專業的所有考生統一排序錄取。
4.除按器種、唱法或舞種分別列出計劃人數或有特殊說明的情況外,各招生專業對已投檔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排序時不區分考生的器種、唱法或舞種等類別。
5.音樂學(師范)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6.學校在錄取時全面考察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專業成績及體檢等情況。填報首都師范大學多個藝術類專業志愿的,采用專業志愿優先方式進行錄取。招生計劃所在錄取批次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四、其他說明
1.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對新生進行專業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2.畢業生就業執行國家和北京市當年的就業政策。師范生就業還須按照《北京市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細則》(京教人【2019】11號)文件要求執行。師范生須在入學前與學校和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北京市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書》。
3.首都師范大學的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
4.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五、聯系方式
首都師范大學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105號
郵政編碼:100048
本科招生網:http://bkzs.cnu.edu.cn
聯系電話:010-68902995(招生辦公室)/010-68902268(音樂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