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職業學院2022年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浙江省推進中高職一體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職成[2012]26號)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有關事項的通知》(浙教試院[2012]49號)等有關規定,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浙江金融職業學院,并以此校名頒發學歷證書。校址: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下沙學源街118號。
第三條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層次:高職???;辦學性質:公辦。
第二章 免試升學流程及錄取有關事項
第四條 報名條件
(一)符合浙江省2022年單獨考試招生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考報名手續。
(二)獲得教育部等國家部委舉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全國數控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的應屆中職畢業生。
(三)已被2022年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錄取、或者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申請。
(四)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規定執行。對于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學??梢圆挥桎浫 睏l款的考生,學校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五條 報名方式
(一)申請與公示。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向所在中學申請,由所在中學對其進行審核、公示。具體要求:在中學校園顯要位置張榜公示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二)申請材料寄送。對于在2021年比賽及之前獲獎的考生,須在2022年5月20日前(以當地郵戳為準)向浙江金融職業學院寄送申請材料;對于2022年比賽獲獎的考生,須在2022年7月9日前寄送,逾期不再辦理。申請材料概不退還,自行備份。申請材料包括:
(1)經中學及當地招生辦(考試院、考試中心)審核并蓋章的《2022年浙江省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情況登記表》(見附件)(注:登記表所有簽名處必須由相關責任人簽字)原件二份;
(2)獲獎證書復印件(加蓋中學公章)二份;
(3)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二份;
(4)《2022年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報名證》復印件二份;
(5)考生高考體檢結論反饋單復印件(加蓋中學公章)二份;
(6)考生所在學校公示材料(加蓋中學公章)二份。
郵寄地址:杭州市錢塘區下沙學源街118號浙江金融職業學院;收件人:招生就業處;電話:0571-86739200;郵編:310018。
第六條 考生參賽所獲獎項應與浙江金融職業學院開設專業相關或相近,浙江金融職業學院根據當年招生專業、考生中職階段所學專業及參賽獲獎項目,確定擬錄取專業。
第七條 經浙江金融職業學院審核符合免試升學條件的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并將考生信息及相關材料報送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第八條 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公示后,辦理錄取手續,學校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已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當年高考或單獨考試招生。
第三章 違規處理與招生監督
第九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體制,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由紀檢監察辦公室監督,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的監督。監督電話:0571-86766921。
第十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學校免試升學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一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忌邢铝星樾沃坏?,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二條 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浙江金融職業學院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第四章 聯系方式
第十三條 招生咨詢及查詢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下沙學源街118號(郵編:310018)。
聯系電話:0571-86739200
招生網址:http://zsb.zfc.edu.cn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2022 年浙江省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 情況登記表 | |||||||
姓名 | 民族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性別 | 政治面貌 | 郵政編碼 | |||||
家庭詳細地址 | 高考報名序號 | ||||||
所在中學 | 中學入學年月 | 畢業年月 | |||||
身體健康狀況(注明高考體檢限報結論) | 聯系電話 | ||||||
賽事名稱 | 獲獎等級 | 獲獎時間 | |||||
預申請專業意向 | 專業意向一 | ||||||
專業意向二 | |||||||
以上部分由考生本人填寫 | |||||||
中學推薦意見與公示情況 | 校長(簽名) 學校(蓋章) | ||||||
縣(市、區)招生辦(考試院、考試中心)審核意見 | 負責人(簽名) 單位(蓋章) | ||||||
高??己私Y論(注明錄取專業) | 負責人(簽名) 單位(蓋章) | ||||||
備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