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理工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重慶理工大學是享譽國內的“兵工七子”之一,現為重慶市重點建設高校、重慶市高水平新工科建設高校。為了更好的適應國家和地區的經濟建設,培養社會需求的優秀人才,結合學校辦學特色和教學資源,現面向社會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根據上級關于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一、組織機構及原則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由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具體實施由招生辦公室進行,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生對象
2023年境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身體健康。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衛生部聯合制定的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3.學生原本科專業與要報考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應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見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
4.取得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須在學信網注冊)和學士學位證書。
5.全國大學英語考試(CET)四級或六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若為英語專業的考生,則全國高校英語專業考試(TEM)四級或八級考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不招收小語種的考生。
三、招生專業與計劃
專業名稱 | 專業類 | 學科門類 | 招生計劃 | 學制 | 授予學位 |
知識產權 | 法學類 | 法學 | 60人 | 2年 | 法學學士 |
說明:法學、知識產權、監獄學、信用風險管理與法律防控、國際經貿規則、司法警察學、社區矯正、紀檢監察等本科專業畢業的考生不能報考。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自招生簡章發布之日起至6月9日24:00止,請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逾期未提交者后果由考生個人負責。
(二)報名方式
1.所需材料
請按要求上傳以下材料的原件彩色掃描件(格式為PDF\JPG\WORD):
(1)報名表
(2)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大學英語考試(CET)四六級證書或全國高校英語專業考試(TEM)四八級證書(尚未發放者,須提供學校本科教務部門開具的可以按期畢業和獲得學位的證明);
(3)學信網學歷、學籍認證電子報告;
(4)近期免冠1寸證件照;
(5)本科校級以上獲獎證書和可展現學生成長環境、綜合素質及學業能力的其他材料;
(6)未就業承諾書;
(7)誠信承諾書
凡提交材料不清晰、缺失或者未按要求填寫視為無效材料。
2.提交方式
請將上述材料發送至郵箱cqip@vip.cqut.edu.cn。
(三)材料審核及面試名單確定
報名截止后,我校組織人員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核。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按照下列順序以招生計劃的200%確定面試名單(末位同分全進):
首先按全國大學英語考試(CET)六級成績或全國高校英語專業考試八級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名單;若面試名額未滿,余留的名額再按全國大學英語考試(CET)四級成績或全國高校英語專業考試(TEM)四級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剩余名單。
特別說明:按全國高校英語專業考試八級或四級成績報名的學生,需將其全國高校英語專業考試(TEM)八級或四級成績按照總分710分進行折算,并按折算后成績進行排序。折算后成績的計算公式:折算后成績=考試成績/100×710。
面試名單及具體考試安排將在全國普通高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信息管理平臺和重慶理工大學招生信息網上公布,請考生及時查看。
五、考評與錄取辦法
(一)考評安排
1.考評時間:6月20日。
2.考評方式:線下面試;面試名單及面試安排另行通知。
3.面試內容參考范圍:知識產權相關知識、綜合素質等。
參考書:吳漢東主編《知識產權法學(第七版)》,北京大學出版社,2019年10月出版。
4.本考評不接受緩考和免考申請,資格審核合格考生須按照通知要求參加考核,并按要求提前做好相應準備。
(二)錄取辦法
按照考生綜合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錄取;總分100分,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如已錄取考生明確放棄就讀,將按照考生綜合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補錄。
(三)結果公示
擬錄取名單將在全國普通高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信息管理平臺和重慶理工大學招生信息網上公示,公示期為三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由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報經重慶市上級部門審批后予以錄取,并寄發錄取通知書。
(四)新生報到
1.被錄取的學生應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報到。入學報到時,將進行入學資格初審和復查,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書、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不能提供或不屬實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2.新生報到后,學校將組織統一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入學資格。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衛生部聯合制定的有關補充規定。
六、收費標準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1.學費。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構成,即學費=專業學費+學分收費,其中專業學費以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為準,學分收費為“所學學分”* 80元/學分。學費采取學年預收制,學年末按照專業學費和選修學分學費結算,知產產權專業學費預收5600元/人·年。
2.住宿費。學校住宿費統一為1200元/人·學年。如有變化以上級物價管理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
七、培養與就業
1.知識產權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的教學組織和日常管理由重慶理工大學重慶知識產權學院具體負責,人數達到單獨開班條件的,單獨設班進行培養,達不到單獨設班條件的,安排插班學習。
2.知識產權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就讀于重慶理工大學兩江校區,學校可以根據招生實際情況調整就讀地點。
3.在校期間,知識產權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可以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若知識產權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的原本科專業為理工科專業或符合條件的經濟、管理等專業,則可參加全國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
4.學生畢業后,知識產權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可以去政府部門、司法機關、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大中型企業、知識產權運營機構、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及律師事務所等從事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研究、知識產權司法、知識產權行政執法、知識產權管理、知識產權代理、知識產權運營、知識產權價值評估、知識產權維權和糾紛處理、法務等相關工作。從事知識產權工作滿2年可參加知識產權師考試。
八、畢業證書
1.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達到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本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上注明有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
2.取得畢業資格,且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可授予第二學士學位證書,學位證書上明確有“第二學士學位”標識字樣。
九、監督機制
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和本簡章開展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錄取工作,堅持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操作過程的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選拔條件、選拔結果向社會公示。學校監察部門對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監督電話:023-62563125(學校紀檢監察室)。
十、附則
1.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處理。
2.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
3.學校不組織、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與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有關的補習、輔導、講座等。
4.招生信息網:http://zs.cqut.edu.cn
咨詢電話:023-62563377;023-62563371;023-68822995
5.本簡章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