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電子科技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高校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簡章。
第一條 學校簡介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是浙江省人民政府與國防科工局共建的高校,是浙江省首批重點建設高校。學校電子信息特色突出,經管學科優勢明顯,是一所工、理、經、管、文、法、藝等多學科相互滲透的教學研究型大學。學校擁有從學士、碩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養體系,入選全國百強高校、全國新生質量百強高校、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競爭力百強高校。
第二條 組織機構
學校本科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訂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項做出決策;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名及錄取工作;學校教務處及專業學院協助完成錄取工作。
第三條 招考對象
2023年杭州電子科技大學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應屆畢業生,以及2021年(含)以后杭州電子科技大學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且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章守紀,品德良好。
(二)所報考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不得與本科畢業專業屬于同一專業類。專業類信息以《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為準,考生可登陸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高考體檢標準。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已取得過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均不得報考。
第四條 招生計劃
2023年學校計劃招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400人,具體招生專業信息如下表:
各專業招生計劃為40人,杭州電子科技大學將根據報考情況適度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
第五條 招考辦法
(一)報名方式
報名考生請登錄“杭州電子科技大學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系統”進行網上注冊、報名。(網址:http://zhaosheng.hdu.edu.cn)
每位考生最多可填報六個專業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檔,設志愿服從。
報名考生請按要求填寫并提交相關信息后打印申請表,將簽字后的申請表、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本科畢業證書、第一學士學位證書等報名材料掃描或拍照上傳并提交(2023屆畢業生請提供申請表、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在讀證明)。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請確保上傳的各項材料清晰可讀,上傳的材料應為原件的掃描件或照片。網上報名時間從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下午14時。
資格審核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將根據學籍、學位信息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在報名系統內公布。
錄取程序
1.學校按照考生第一學士學位就讀期間所有課內課程的績點排名比(學生平均學分績點在年級專業的排名除以所在年級專業總人數)由低到高排序,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當績點排名比相同時,同分帶入。
2.擬錄取考生名單報學校本科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批后,將于7月底前在本科招生網站上公示擬錄取名單。
3.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無異議后,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六條 報到復查
(一)入學報到
1.學生入學與注冊按《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執行,學生應在學校規定的報到期限內持《杭州電子科技大學第二學士學位錄取通知書》、本科畢業證書、第一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到校辦理入學手續。
2.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事先(在報到截止日前)書面向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請假,假期不得超過14日(從新生報到截止日起計算)。未請假或請假逾期14日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二)入學復查
學生入學后,學校將對學生進行身體和資格條件等事項進行復查。
1.入學體檢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原則上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適合專業。
2.入學報到時,無法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及第一學士學位證書原件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3.其余復查事項不合格者,將視情況予以不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在校期間,一旦發現并查實錄取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七條 培養管理
(一)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
(二)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將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將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三)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可發肄業證書。
(四)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五)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學生資助、收費及結算辦法等方面參照杭州電子科技大學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六)第二學士學位的教學組織和學生日常管理由專業所在學院具體負責。在校期間管理事宜,參照本科生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監督機制
本次杭州電子科技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學校紀檢監察室根據本科招生辦公室報備的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制定監督方案開展監督。
第九條 特別說明
(一)杭州電子科技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的報名及錄取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未委托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有關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任何以杭州電子科技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三)本簡章解釋權屬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本簡章若有與國家、省級招生部門規定不一致之處,以國家、省級招生部門的規定為準。
第十條 聯系方式
招生網址:http://zhaosheng.hdu.edu.cn
咨詢電話:0571-86915007
監督電話:0571-86915055
電子郵件:zhaosheng@hdu.edu.cn
通訊地址:杭州市錢塘區白楊街道2號大街1158號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