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給學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學校2023年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特制訂本招生簡章。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
學校依據總體發展規劃、教育教學資源情況,綜合考慮國家經濟建設和事業發展對人才的需求情況等因素,確定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與計劃,具體見下表。
序號 | 專業名稱 | 所屬專業類 | 學制 | 招生計劃 | 學費 |
1 | 公共事業管理 | 公共管理類 | 2年 | 68人 | 5200元/年 |
2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計算機類 | 2年 | 50人 | 6380元/年 |
3 | 醫學檢驗技術 | 醫學技術類 | 2年 | 30人 | 7480元/年 |
二、報考條件
報考我校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
(二)能取得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的江蘇大學2023年應屆畢業生。
(三)所報專業與第一學位專業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具體專業所屬的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四)體檢符合要求。體檢標準按教育部等部門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特別提醒:對于第二學士學位生,學校原則上不提供住宿。
三、報名與審核
(一)報名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5月20日。
考生須在報名規定時間內掃描下方二維碼,按要求完整、準確地填寫相關信息,同時填寫《江蘇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名表》(見附件),并于5月20日前交至招生辦公室(教務處樓121室)。
(二)審核
學校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核,確定合格名單,并于6月20日前在江蘇大學本科生招生信息網進行公布。
四、錄取
學校依據招生計劃、考生填報專業按本科階段平均學分績點(保留兩位小數)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序錄取,若成績相同,則比較必修課平均學分績點(保留兩位小數)。如各專業生源不平衡,部分專業不能完成招生計劃時,根據實際情況,可進行專業計劃調整。錄取名單將在江蘇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
凡被錄取的考生須按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報到時,考生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不能提供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無故逾期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五、培養與畢業
(一)第二學士學位學制2年,全日制學習。入學后,按照各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培養方案進行培養,教學組織和學生日常管理由專業所在學院具體負責。
(二)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且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發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三)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四)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離校。
六、監督機制
(一)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江蘇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議事決策的原則,全面負責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
(二)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江蘇省關于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三)學校成立本科招生監督工作組,負責監督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
七、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11-88780048
傳 真:0511-88791785
網 址:http://zb.ujs.edu.cn
郵 編:212013
聯系地址:江蘇省鎮江市學府路301號江蘇大學招生辦公室
監督電話:0511-88791010
八、本簡章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九、本簡章由江蘇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