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錄取規則_北京電子科技學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四、錄取規則
1.我院為提前錄取批次院校,要求進行政審、面試。
2.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3.高考成績要求達到當地本科第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委辦公廳有關部門通知考生參加政審、面試。
4.根據高考成績、政審、面試、培養單位要求等條件綜合擇優錄取,其中男生不少于50%。
5.對于預留計劃,由我院綜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質量及對人才的需求情況調劑使用。
1.我院為提前錄取批次院校,要求進行政審、面試。
2.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3.高考成績要求達到當地本科第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委辦公廳有關部門通知考生參加政審、面試。
4.根據高考成績、政審、面試、培養單位要求等條件綜合擇優錄取,其中男生不少于50%。
5.對于預留計劃,由我院綜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質量及對人才的需求情況調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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