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理工大學2022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青島理工大學普通本科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依據《青島理工大學章程》,按照各省市區招生考試主管機關的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青島理工大學2022年普通本科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
第三條 青島理工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國家招生政策,根據社會需求、辦學條件和專業要求,編制和調整招生計劃。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選拔的原則,依據相應法律法規,開展招生工作。
第四條 青島理工大學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門的監管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名稱:青島理工大學 學校代碼:10429
第六條 辦學性質:山東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地點:青島市市北區撫順路11號
第八條 學校簡介
青島理工大學是一所以工為主,土木建筑、機械制造、環境能源學科特色鮮明,理工經管文法藝等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是國家首批地方高校“111計劃”建設單位、全國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山東省重點建設的應用基礎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山東省首批高水平大學“強特色”建設高校。
學校創建于1952年,先后隸屬原重工業部、原冶金工業部,1998年劃轉山東省領導,實行“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為主”管理體制。先后歷經山東冶金學院、青島建筑工程學院時期,2004年更名為青島理工大學。1960年開始招收本科生,1993年獲批碩士學位授予權單位,2005年獲批博士學位授予權單位。
學?,F轄市北、黃島、臨沂三個校區,占地面積約217.15萬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積約111.20萬平方米。圖書館藏書約241.82萬冊。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約4.81億元。
學校擁有本科、碩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養體系,涵蓋理工經管文法藝等7大學科門類,擁有2個一級學科博士后科研流動站、2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1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1個碩士學位授權專業(類別),59個本科專業;全日制在校生34339人。3個學科入選省一流學科(含培育),土木工程獲批省高峰學科、機械工程獲批省優勢特色學科。工程學ESI全球排名前1%;12個專業入選國家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3個專業入選山東省一流專業建設點。學校擁有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基地(國家111計劃)、國家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國家地方聯合工程中心等5個國家級教學科研平臺,擁有教育部、山東省工程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26個省部級科研平臺和4個協同創新中心。
學校現有教職工2469人,其中專任教師1654人,具有博士學位的746人,高級專業技術人員825人。有全職日本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俄羅斯工程院和自然科學院外籍院士1人,英國皇家學會工藝院院士1人,雙聘院士5人;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級工程人才等7人,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家優青等7人,其他國家級高層次人才33人;泰山學者特聘教授、山東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等省級人才65人。
學校堅持開放辦學,與國(境)外90余所知名高校建立了校際交流和合作關系,獲批4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與國內239個地方政府、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等領域全方位合作。
學校堅守初心使命,建校60余年來,為國家培養了24萬名科學工程技術和管理方面的人才,畢業生就業率、就業質量和用人單位滿意度始終位列省內高校前茅;服務國家戰略,一批攻關研究成果應用于高原列車、C919大飛機、北京冬奧會、探月工程、天問一號等重大項目;助推山東省產業高質量發展,在膠東國際機場、沿海高鐵、跨海大橋、海底隧道等重大工程建設中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撐。
藝術與設計學院擁有環境設計、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繪畫、服裝與服飾設計及音樂表演6個本科專業。擁有設計學一級學科碩士點和工業設計工程專業學位碩士點。學院現已形成鮮明的專業特色,依托學校土木工程、機械工程和建筑學等優勢學科,培養“跨專業、厚基礎、寬口徑”交叉人才;借助區域經濟文化發展的優勢,培育能夠從事科學研究、藝術創作和工程實踐等工作的高層次應用型人才。在校生千余人,被共青團光華基金會授予“中國青年創新設計教育基地”。環境設計專業被山東省授予“環境藝術與建筑設計”重點學科,產品設計專業被評為“山東省名校工程重點建設專業”,2016年環境設計專業、產品設計專業同時獲批山東省高水平應用型專業群建設項目,2019年環境設計專業獲批“山東省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020年產品設計獲批“國家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青島理工大學設立招生與就業委員會,全面負責招生工作。
第十條 青島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與就業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組織開展。
第十一條 青島理工大學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綜合處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藝術類招生專業為美術類專業,包括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專業和繪畫專業。
第十三條 2022年面向山東省等11個省份擬招收美術類專業考生300人,統籌考慮,合理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專業名稱 |
層次 |
學制 |
人數 |
招生省份 |
||||||||||
山東 |
河北 |
內蒙古 |
黑龍江 |
江蘇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廣西 |
四川 |
甘肅 |
||||
設計學類(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 |
本科 |
4年 |
265 |
128 |
15 |
10 |
15 |
12 |
15 |
15 |
13 |
12 |
15 |
15 |
繪畫 |
本科 |
4年 |
35 |
20 |
3 |
3 |
3 |
3 |
3 |
備注:具體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四條 招生考試科目及要求:
設計學類、繪畫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均按照相應省份統考相關要求執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山東省進檔考生按照綜合分數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專業。其他省份使用所在省的美術類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專業,若專業成績相同,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高者優先確定錄取專業,若文化成績仍相同,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專業。
第十六條 美術類專業文理兼招;對于明確要求按照美術類分文理科單獨安排招生計劃的省份,專業錄取時按照錄取原則和招生計劃,分美術類文理科單獨排序錄取。
第六章 收費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十七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學年學費=專業注冊學費(4950元)+學分學費(100元/學分)。
第十八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勤、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新生入學“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十九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體檢和入學資格等復查。復查不符合條件的新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含允許延長的學習時間),修完專業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德智體美鑒定合格,達到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畢業最低課程和學分要求,準予畢業,由學校根據招生時確定的辦學類型和學習形式,填寫、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及錄取結果將及時通過青島理工大學本專科招生信息網(http://zhaosheng.qut.edu.cn/)等規定途徑公布并按時報送到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
第二十二條 學校招生計劃及錄取結果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二十三條 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綜合處負責全程監督招生錄取工作,受理舉報或投訴(通信地址:青島市黃島區嘉陵江東路777號青島理工大學紀委,郵政編碼:266520,電話:0532-85071099)。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青島理工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聯系方式
1、咨詢電話:(0532)85071039
2、E-mail: zhshb@qut.edu.cn
3、招生信息網:http://zhaosheng.qut.edu.cn
4、學校校園網:http://www.qut.edu.cn
5、通訊地址:青島市黃島區嘉陵江東路777號青島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6、郵編:266033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