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夏學院2023年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簡章
為進一步健全招生管理制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工作的通知》(聯招〔2023〕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學校簡介
第一條學校全稱:福建江夏學院(國標代碼:13763);學校地址:福州地區大學新校區溪源宮路2號。學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舉辦的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校園面積1388.4畝,現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近1.5萬人,設置13個二級學院和2個教學部,開設44個本科專業,涵蓋22個一級學科和經、管、法、文、理、工、藝等7個學科門類。學校先后獲得全省“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高校、碩士學位授予培育單位、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5A級平安校園、平安單位、文明校園、五一勞動獎狀、黃炎培職業教育優秀學校獎等榮譽稱號。2018年入選福建省示范性應用型本科高校,2022年入選福建省一流應用型建設高校。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為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主要職責是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政策,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制定招生章程,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履行招生信息公開職責,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開展監督,舉報監督電話:0086-591-23535016。
第三章報名條件、方式及志愿填報
第四條考生登錄“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根據《202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簡章》的要求,報名并參加教育部聯招辦組織的考試。
第五條6月中旬公布考試成績,6月下旬網上填報志愿。志愿填報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填報10所高校本科志愿,每所高校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和一個專業是否服從調劑選項。
第四章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六條我校計劃通過聯招考試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5人,(最終計劃以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聯招辦)公布為準)。招生專業及收費標準如下:
(一)重點學科本科專業(含經濟與貿易類:國際經濟與貿易;法學類:法學、知識產權;社會學類:社會工作;工商管理類:市場營銷、國際商務、人力資源管理、物業管理、文化產業管理):人民幣5200元/生·學年;
(二)普通本科專業(含外國語言文學類:商務英語、法語;公共管理類:公共事業管理、行政管理;物流管理與工程類: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類:酒店管理):人民幣4800元/生·學年。
第七條住宿費標準:學生公寓住宿費按970元/生·學年(6人間)或1300元/生·學年(4人間)收取。
第八條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按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最新核定標準執行。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學校聯合招生的錄取工作按照聯招辦的安排進行,實施網上錄取。
第十條學校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志愿等要求,在聯招辦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擇優錄取新生,錄取規則為按照統考科目成績總分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十一條考生統考科目成績總分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單科成績的排序順序為:文史類為中文、歷史、地理、數學、英語;理工類為數學、物理、化學、中文、英語。
第十二條學校錄取結束后,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聯招辦核準后辦理錄取手續,根據經聯招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向考生寄送加蓋本校公章的新生錄取通知書。
第十三條被錄取的應屆高中畢業生須在7月15日至9月30日登錄報名系統上傳高中畢業證書(證明)及高三下學期的成績單,作為入學后新生復查的內容。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四條錄取的新生持福建江夏學院簽發的錄取通知書,按有關要求和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請假超過兩周以上者,需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不到校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新生入學后,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依照《福建江夏學院學生管理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六條學生在校期間,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教港澳臺〔2016〕96號)及學生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第十七條學生在校期間,根據課業成績、綜合表現等可申請港澳臺學生專項獎學金。
第十八條學生在校期間按照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完成本科學習計劃,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由福建江夏學院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并按規定上報國家教育部進行電子注冊;對符合學位授予相關規定的,由福建江夏學院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十九條招生信息獲取途徑
學校網址:https://www.fjjxu.edu.cn;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地區大學新校區溪源宮路2號;
郵編:350108;
招生咨詢電話:0086-591-23535033、23531322
招生網址:https://zsb.fjjxu.edu.cn;
招生郵箱:zsb@fjjxu.edu.cn;
招生辦公室微信公眾號:福建江夏學院招生辦公室。
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生效,由福建江夏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凡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規定為準。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依據相關政策適時調整,并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