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理工大學2023年招收臺灣地區(qū)高中畢業(yè)生簡章
一、學校簡介
青島理工大學,創(chuàng)建于1952年,是一所以工為主,理工結合,土木建筑、機械制造、環(huán)境能源學科特色鮮明,理、工、經、管、文、法、藝多學科協(xié)調發(fā)展,科學教育與人文教育相結合的多科性大學,是山東省重點建設的應用基礎型人才培養(yǎng)特色名校,山東省首批高水平大學“強特色”建設高校。學校現有3個校區(qū),占地面積約217.15萬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33635人。教職工2594人。設有13個教學院部,63個本科專業(yè),擁有2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個專業(yè)博士授權學科點,21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6個專業(yè)碩士學位點,35個國家、省部、市級重點實驗室(基地)、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目前,學校正朝著第三次黨代會確定的“建設特色鮮明的高水平應用研究型大學”目標而努力奮斗。
二、報名條件
1.持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及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證件須與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內。
2.參加2023年臺灣地區(qū)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以下簡稱學測),且語文、數學、英文考試科目中任意一科達到均標級以上的臺灣高中畢業(yè)生。
三、報名安排
1.報名時間
2023年3月1日至31日
2.報名方式
考生登錄祖國大陸普通高校依據臺灣地區(qū)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yè)生系統(tǒng)(網址:https://www.gatzs.com.cn/z/tw/)進行報名。考生須按照要求輸入個人信息,上傳個人證件、電子照片、學測成績、考生誠信承諾書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績查驗授權書及報考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報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報名截止后,考生原則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應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
四、招生計劃
分專業(yè)招生計劃請見下表,每個專業(yè)最多招收5人,具體招生人數將視申請人數和具體生源情況確定。
序號 | 專業(yè)名稱 |
學制 |
科類 |
1 |
環(huán)境科學 |
4年 |
理工 |
2 |
網絡與新媒體 |
4年 |
文史 |
3 |
會計學 |
4年 |
文理兼招 |
4 |
財務管理 |
4年 |
文理兼招 |
5 |
國際商務 |
4年 |
文理兼招 |
6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4年 |
文史 |
五、學校審核及考核
1.學校初審審核
對于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報名且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學校將進行初審,包括身份審核、學歷審核及學測成績審核等。考生應及時登錄系統(tǒng)查看審核結果,系統(tǒng)顯示初審通過的考生應關注高校考核通知;系統(tǒng)顯示需更正或補充材料的,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更正或補充有關材料,提交后及時查看審核結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統(tǒng)顯示初審不通過的考生不得參加考核和錄取。資格造假的考生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績,已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2.學校面試考核
青島理工大學將組織專家對審核合格的考生進行面試考核,面試時間及面試形式另行公布。面試考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方可填報志愿。
六、志愿填報
1.填報方式
志愿填報采取平行志愿方式,每位考生報名時可填報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報6個專業(yè),并選擇是否服從專業(yè)調劑。考生可在報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2.注意事項
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填報信息錯誤或填報虛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錄取
1.錄取原則
青島理工大學將根據考生的學測成績和面試成績及專業(yè)志愿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和專業(yè)。
2.錄取安排
青島理工大學于2023年5月15日前將擬錄取名單上傳至系統(tǒng),系統(tǒng)將于5月15日統(tǒng)一公布擬錄取名單。考生須于5月15日至19日期間登錄系統(tǒng)查詢本人錄取情況,進行錄取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且不得參加征集志愿報名。考生確認后,學校將于2023年8月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青島理工大學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通過征集志愿進行補錄,考生可通過系統(tǒng)查詢青島理工大學征集志愿專業(yè)目錄和計劃。
八、新生報到
1.新生入學報到時,須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報到時間以《錄取通知書》上規(guī)定的時間為準。
2.新生繳納學費及其他費用標準與祖國大陸同專業(yè)學生相同。
3.新生入校后,學校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guī)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fā)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yè)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不受限專業(yè)。
九、其他
1.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上級有關規(guī)定和青島理工大學2023年招生章程執(zhí)行。
2.本簡章由青島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2-85071039
招生網址:http://zhaosheng.qut.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qut.edu.cn
通訊地址:青島市黃島區(qū)嘉陵江東路777號 青島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66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