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院大學2023年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簡章
中國科學院大學簡稱“國科大”,是一所以科教融合為辦學模式、研究生教育為辦學主體、精英化本科教育為辦學特色的創新型大學。截至2021年12月,國科大有專任教師3155人,其中兩院院士191人;各培養單位在崗研究生指導教師12880人,其中博士生導師7537人(含中國科學院院士239人、中國工程院院士40人)。目前,國科大每年招收博士研究生7000余名,碩士研究生10000余名,在學研究生達5.7萬余名,其中博士生占近51.3%。
以中國科學院豐富的科教資源和強大的國際合作平臺為依托,國科大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國際學術合作和師生交流工作,不斷提升學校國際學術聲譽和國際影響力。目前,已與美國哈佛大學、麻省理工學院、哥倫比亞大學、斯坦福大學、英國劍橋大學等世界一流高校以及英國皇家科學院、法國國家科研中心、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美國科學院等國際知名科教機構建立了合作交流關系。國科大是環太平洋大學聯盟(APRU)成員高校、中國教育國際交流協會“雙一流”建設高校國際交流分會副會長單位及中澳一流大學合作機制首批加盟大學。
為增進與臺灣地區的教育交流,經教育部批準,2023年國科大將在臺灣地區繼續開展本科生招生。國科大將秉持“科教融合、育人為本、協同創新、服務國家”的辦學理念,踐行“博學篤志,格物明德”的校訓,努力培養高水平高素質人才。歡迎有志青年報考國科大!
一、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方可報名:
1.理想高遠、品德優良、學業優秀、熱愛科學,并具備創新潛質的高中畢業生。
2.持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
證》以及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考生所持證件須與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內。
3.參加本年度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以下簡稱“學測”),語文、數學A、英文、自然科目成績須達到頂標級,其余科目達到均標級以上。
二、招生專業
申請人可在以下15個專業中選擇6個專業并選擇是否服從調劑。所有招生專業學制均為四年。
三、招生計劃
3人
四、報名及錄取流程
所有擬報考國科大的臺灣地區學生都須提前通過“綜合評價”的方式向國科大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請,申請均采用網上報名方式,無需郵寄紙質申請材料。
報名時間: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報名方式:考生登錄祖國(大陸)普通高校依據臺灣地區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報名系統(網址:
https://www.gatzs.com.cn/z/tw/)進行報名。
考生須按照要求輸入個人信息,上傳個人證件、電子照片、學測成績、考生誠信承諾書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績查驗授權書及其他材料【其他材料包括:個人自薦信(字數一般不超過800字)、獲獎證書和其他證明自己科研實踐情況、參加社會活動情況、特長等材料)。報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報名截止后,考生原則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應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
系統報名不收取報考費。
材料初審:2023年4月1日-4月30日,考生應及時登錄系統查看審核結果。系統顯示需更正或補充材料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更正或補充有關材料,提交后及時查看審核結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統顯示初審不通過的考生不得參加考核和錄取。資格造假的考生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績,已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綜合評價測試:測試形式為現場面試或視頻面試。綜合評價測試具體方式、時間、場地等屆時將于國科大招生信息網通知或郵件通知。
錄取原則:根據考生“學測”成績和綜合評價測試成績及本校招生計劃等,擇優錄取。
考生須于5月15日至19日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本人錄取情況,進行錄取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且不得參加征集志愿報名。
國科大招生辦公室將預錄取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名單報送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審核,審核合格后由國科大招生辦公室向考生寄送加蓋本校公章的新生錄取通知書。
五、在校管理
臺灣地區本科生的管理遵照國科大本科生相關管理規定執行,與內地相同專業本科生同班教學。
六、學費及住宿費
學費及住宿費標準與內地同年級本科生標準相同。
學費:5500元人民幣/生?學年
住宿費:1200元人民幣/生?學年
七、體檢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專業錄取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后,參加學校統一安排的身體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
八、監督
中國科學院大學臺灣地區本科生綜合評價選拔錄取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中國科學院大學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電話:
(0086-10)69671040。
九、附則
1.中國科學院大學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綜合評價選拔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等。
2.此次臺灣地區學生綜合評價選拔不收取任何費用。
3.本年度的報名全部以網上提交的材料為準,其內容務必真實準確。如有造假或不實信息,一經查實將取消考生的申請資格;已經獲得面試資格的,將取消資格認定;已經入學的,將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4.本簡章由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聯系方式
聯系人:尹老師、陳老師
通訊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玉泉路19號(甲),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49
電話1:(0086-10)88256215(國科大招生辦公室,招生政策咨詢)
電話2:(0086-10)82672900 (國科大港澳臺學生辦公室,在國科大學習及生活情況咨詢)
電子信箱:bz@ucas.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admission.uca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