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大學2023年招收澳門保送生簡章
一、學校簡介
長安大學直屬國家教育部,是教育部和交通運輸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陜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國家首批“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國家“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2021年列入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單位。2022年入選國家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開啟事業高質量發展新征程。
學校位居歷史文化名城西安,坐擁南北兩大校區,南倚大雁塔,北鄰渭水濱,建有太白山、梁山、渭水三個教學實習試驗基地,校園面積3745畝。學校現有9個一級學科博士點,1個專業學位博士點,33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9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有9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程學、地球科學、材料科學、環境科學與生態學、社會科學總論、化學等6個學科進入ESI全球前1%。現有84個本科專業,其中50個專業入選“雙萬計劃”國家級、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3個專業通過國家工程教育認證。
學校設有24個學院(系),具備覆蓋工學、理學、管理學、經濟學、哲學、法學、文學7大門類,貫通學士、碩士、博士教育培養全過程的學位授予體系。現有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新加坡工程院院士4人,教授、副教授1400余人,博士生導師359人、碩士生導師1056人。擁有承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重大工程項目的各類杰出人才逾百人。現有全日制本科生2.5萬余人,博士、碩士研究生1萬余人,來華留學生1600余人。學校育人成果豐碩,累計向海內外輸送優秀畢業生近30萬人,其中來華留學生7000余人。
二、保送條件
由中學推薦的綜合素質優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滿足2023年教育部與澳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規定的保送要求。
三、考核方式/錄取方式
長安大學對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進行面試,根據學習成績和面試綜合表現擇優錄取。
長安大學將預錄取保送生名單報送聯招辦審核,審核通過后按有關規定辦理錄取手續,并于2023年8月上旬前發出錄取通知書。
四、招生專業
學院 | 招生專業 | 科類 | 學制 | 體檢受限標志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物流管理 | 理科 | 4年 | |
工商管理 | 理科 | 4年 | ||
市場營銷 | 理科 | 4年 | ||
會計學 | 理科 | 4年 | ||
工程管理 | 理科 | 4年 |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理科 | 4年 | ||
經濟統計學 | 理科 | 4年 |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理科 | 4年 | ||
運輸工程學院 | 大數據管理與應用 | 理科 | 4年 | |
土地工程學院 | 土地資源管理 | 理科 | 4年 | 2.2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文科 | 4年 | |
人文學院 | 法學 | 文科 | 4年 | 3.8 |
公共事業管理 | 文科 | 4年 | ||
行政管理 | 文科 | 4年 | ||
新聞學 | 文科 | 4年 | 2.2,3.8 | |
廣告學 | 文科 | 4年 | 2.2 | |
漢語言文學 | 文科 | 4年 | ||
理學院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理科 | 4年 |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理科 | 4年 |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 | 文科 | 4年 | 3.7 |
日語 | 文科 | 4年 | 3.7 |
注:1.若學校進行機構改革或專業調整,以入學后實際運行方案為準。
2.體檢受限標志代碼說明:2.2色盲,3.3肢體殘疾,3.7雙耳聽力3米或單耳聾,3.8面部疤痕、嗅覺遲鈍、口吃、步態異常等,該專業不招收有相應體檢受限標志的學生。
3.學生可登陸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 http://zsb.chd.edu.cn/查看專業介紹。
五、招生計劃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長安大學2023年澳門保送生計劃擬為2人。
六、收費與獎助政策
學費、住宿費與內地學生一致,理工類專業學費人民幣6600元/年,文史外語類專業學費人民幣5500元/年。住宿費人民幣900至1200元/年不等。如果主管部門調整當年本科生學費收費標準,學校將按照新標準執行。
學校設有完善的獎助學金體系,澳門學生除可與內地學生同等申請學校各類獎學金外,還可以申請國家為港澳臺學生設立的專項獎學金。
七、其他
1.新生入校后,長安大學將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復查和身體檢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將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并取消其入學資格。
2.學生在校期間,長安大學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進行管理。
3.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長安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規定條件的,授予長安大學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八、聯系方式
1.招生政策相關事宜請咨詢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點:西安市南二環中段長安大學南校區
郵政編碼:710064
電話:86-29-82334813 62630062(馬老師)
傳真:86-29-82334099
招生網址:http://zsb.chd.edu.cn
電子郵箱:zsb@chd.edu.cn
2.出入境相關事宜請咨詢長安大學港澳臺事務辦公室
電話:86-29-61105294 (夏老師)
九、本章程由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