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海事職業學院2023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2018〕11號)、《山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完善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的意見》(魯教學字〔2019〕7號)、《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 2023 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函〔2022〕28號)等文件精神,實現學校招生形式多元化、豐富化,確保山東海事職業學院2023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結合山東海事職業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海事職業學院2023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海事職業學院
學校代碼:14346
第五條 學校地址
山東省濰坊市濱海經濟開發區科教創新園區智慧南二街1000號 郵政編碼:261108
第六條 辦學性質及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學習形式:全日制,所有通過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與綜合評價招生形式錄取的考生須以全日制方式進行培養。
學制:三年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山東海事職業學院成立以學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明確責任,確定目標。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東海事職業學院日常招生工作。
第十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各業務環節進行全程檢查和監督,保證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一條 我校2023年單獨招生計劃1280人,其中退役軍人計劃80人,綜合評價招生計劃480人。分專業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對應的春季高考專業類別,最終以山東省教育廳批復為準,并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網站等形式對外公布。山東海事職業學院2023年普通招生專業38個,校企合作招生專業6個。為充分滿足考生對專業選擇的意愿,學校公布的分專業招生計劃為指導性計劃,實際錄取時將按專業實際報考人數予以調整。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報考對象與報考條件
(一)報考對象
2023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面向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開展,社會人員報考應取得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書或具有同等學力;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面向山東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開展。
(二)報考條件
1.考生須先通過山東省 2023年普通高校考試報名后,方可參加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參加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選報高校和專業。其中,參加單獨招生的考生須根據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選報專業,選報專業對應的專業類別應與本人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一致。考生最多可填報三個專業志愿和一個服從調劑志愿。參加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的考生還須到山東海事職業學院官方網站繳納文化素質考試等相關費用。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亂紀記錄。
3.報考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國際郵輪乘務管理等專業的考生:無色盲色弱、無傳染性疾病,須符合國家海事局對海船船員健康要求的最新規定。
第十三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3年2月6日-2月10日
繳費時間:2023年2月7日-2月12日
(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次日到學校官網繳費)
2.報名方式:考生需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網址:http://wsbm.sdzk.cn/gzdz/)填報志愿,到山東海事職業學院官網(http://www.sdm.net.cn/)系統繳納考試費。繳費標準參照《關于明確高校組織的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1〕1128號)文件執行。
第十四條 考核及錄取辦法
(一)考核方式
1.單獨招生
采取“文化素質+專業技能”的考試方式(退役軍人考生除外)。總分為430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30分,文化素質考試成績200分,均以原始成績計入總分。
1)文化素質考試時間:2023年2月27日
文化素質考試:語文、數學、英語。考試形式為網上筆試,三科一套試題,總分為200分。
2) 專業技能測試
考生需參加春季高考統一考試招生專業技能測試,按考生實際得分計入總分。專業技能測試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考生可在考試開始前登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官網(http://www.sdzk.cn/)查詢并打印春考技能測試準考證。技能測試成績由技能測試主考院校統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考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提供給各單招高校。
3)參加單獨招生的退役軍人考生不參加文化素質考試與專業技能測試,由山東海事職業學院組織素質測試或面試。素質測試或面試時間為2023年2月27日。
2.綜合評價招生
采取“綜合素質評價+素質測試或面試”的方式進行。綜合評價招生的總成績由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和素質測試或面試成績兩部分組成,總分值430分,綜合素質評價分值為230分,素質測試或面試分值為200分。
素質測試或面試時間:2023年2月27日
素質測試或面試由山東海事職業學院組織線上測試,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能力和職業潛質等。
3.免試
在校期間參加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全國比賽三等獎、省比賽一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或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且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含同等榮譽)稱號的具有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在職在崗人員,均可于2023年2月20日之前提出免試申請,并提供有效證明材料至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招生工作辦公室匯總后由教務處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并經公示無異議后可免試進入對應專業學習。
(二)網上考試(測試)具體流程以山東海事職業學院官網公布為準。
(三)錄取原則
根據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要求,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根據各個專業報考人數,調整專業計劃,劃定各個專業錄取資格線。
1.單獨招生
單獨招生(普通類)按照考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總分230分,文化素質考試成績總分200分,合計總成績。按照總成績劃定最低錄取資格線,低于資格線的考生不予錄取。高于最低錄取資格線的考生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根據考生報考專業志愿,然后分春季高考類別,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照考生的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考生的文化素質考試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考生的文化素質考試中語文、數學、英語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單獨招生考試中,如僅參加專業技能測試未參加文化素質測試的考生,視為棄考,不能參加山東海事職業學院單獨招生考試錄取;如僅參加文化素質測試未參加專業技能測試的考生,僅以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計入總成績,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根據報考專業及春季高考類別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單獨招生(退役軍人類)考生素質測試或面試成績總分200分,計入總成績。按照總成績劃定最低錄取資格線,低于資格線的考生不予錄取。高于最低錄取資格線的考生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根據報考專業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考生未參加素質測試或面試,視為棄考,不能參加山東海事職業學院單獨招生考試錄取。
2.綜合評價招生
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綜合成績由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和素質測試或面試成績兩部分組成,總分值430分,綜合素質評價為230分,素質測試或面試分值為200分,合計總成績。按照總成績劃定最低錄取資格線,低于資格線的考生不予錄取。高于最低錄取資格線的考生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根據報考專業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照考生的素質測試或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評價考試中,未參加素質測試或面試僅有綜合素質檔案成績的考生,視為棄考,不能參加山東海事職業學院綜合評價招生錄取。
3.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按“不予錄取”執行。
4.凡被山東海事職業學院高職(專科)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
(四)錄取公示: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校招生信息網查詢。
(五)錄取通知書發放: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辦理正式錄取手續后,學校即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五條 學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學成本等情況確定收費標準。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十七條 新生資格復查
(一)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組織復查,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由學校組織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入學資格復查,如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第十八條 證書頒發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山東海事職業學院。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章 其它
第十九條 考生待遇:根據山東省教育廳規定,經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新生享受待遇完全相同。經高職(專科)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參加山東省2023年春季和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
第二十條 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請考生和家長謹防上當。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山東海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536-5128996
學校網址:www.sdm.net.cn
監督電話:0536-5128998
申訴郵箱:shandonghaishi@163.com
通訊地址:山東省濰坊市濱海經濟開發區科教創新園區智慧南二街1000號山東海事職業學院
乘 車:
1.濰坊火車站乘坐80路、90路公交車至山東海事職業學院站
2.濰坊北站乘坐107路公交車至山東海事職業學院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