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深圳)2023年音樂類本科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簡章。
一、音樂學院簡介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是一所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按中外合作辦學條例設立的大學。學校傳承香港中文大學的辦學理念、管理模式和學術體系,以書院制、國際化、通識教育及中英文雙語教學為特色,以創建一所立足中國、面向世界的一流研究型大學為己任,致力于培養具有國際視野、中華傳統和社會擔當的創新型高層次人才。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音樂學院[深圳音樂學院(籌)](以下簡稱“音樂學院”)是深圳市政府規劃建設的“新時代十大文化設施”之一,努力建設一所國際化、創新型、世界一流的高等音樂藝術院校。音樂學院以培養學術和表演能力兼具的高端藝術人才為目標,創新音樂藝術人才培養模式,構建國際化音樂人才的本、碩、博培養體系,秉承大學書院制傳統、全人教育和以學生為本的育人理念,以現代大學管理體制、國際認可的學術標準和教學模式,開拓學生的國際視野,培育學生的專業素養和接軌全球的綜合藝術能力。音樂學院面向全球招聘師資,2021年4月,香港中文大學(深圳)聘任國際著名作曲家、中國音樂家協會主席葉小鋼教授為音樂學院創院院長。學院現已組建一支由葉小鋼、陳永華、金平、張立萍、袁芳、徐惟聆、Krzysztof Jablonski、胡詠言、林大葉、金朕纮、石倚潔、朱慧玲、劉嵩虎、余樂和沈洋等海內外一流藝術家組成的師資團隊。符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獲頒香港中文大學學位證及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畢業證。
二、招生專業
2023年音樂學院擬在廣東省、山東省、遼寧省、湖南省、浙江省、四川省、上海市、北京市招收音樂類本科生。招生專業、子科類、選考要求等內容如下:
省份 | 招生專業 | 招考方向 | 子科類 | 選考要求 |
廣東省 | 音樂表演 | 聲樂(美聲) | 音樂表演—聲樂 | 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再選科目不限 |
鋼琴 | 音樂表演—器樂 | |||
管弦 | ||||
指揮 | ||||
音樂學 | 音樂學 | 音樂學 | ||
山東省 | 音樂表演 | 聲樂(美聲) | 音樂類 | 不限選考科目 |
鋼琴 | ||||
管弦 | ||||
指揮 | ||||
音樂學 | 音樂學 | |||
遼寧省 | 音樂表演 | 鋼琴 | 鍵盤演奏(鋼琴) | 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再選科目不限 |
聲樂(美聲) | 聲樂演唱(美聲) | 首選科目歷史,再選科目不限 | ||
管弦 | 西洋弦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西洋管樂(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圓號、小號、長號、大號)、打擊樂(古典打擊樂),以上子科類對應器種具體投放計劃數以生源省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實際公布為準 | |||
湖南省 | 音樂表演 | 聲樂(美聲) | 音樂類 | 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均可,再選科目不限 |
鋼琴 | ||||
管弦 |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
浙江省 | 音樂表演 | 鋼琴 | 音樂類 | 不限選考科目 |
管弦 | ||||
音樂學 | 音樂學 | |||
四川省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不分文理 |
音樂學 | 音樂學 | 音樂學(理論)類 | ||
上海市 | 音樂表演 | 器樂(鋼琴、管弦) | 音樂學類(音樂表演—器樂) | 不限選考科目 |
音樂學 | 音樂學 | 音樂學類(音樂學) | ||
北京市 | 音樂表演 | 聲樂(美聲) | 無市統考,考生須參加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統一組織的校考。 | 不限選考科目 |
鋼琴 |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注:管弦包含以下器種: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圓號、小號、長號、大號、打擊樂。其中,遼寧省不含豎琴。具體招生專業、招考方向(器種、唱法)及計劃以生源省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實際公布為準。
三、報考條件
(一)符合2023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藝術類專業報考條件;
(二)北京市生源:北京市無音樂類專業統考,考生須參加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統一組織的校考。具體詳見附件《香港中文大學(深圳)2023年音樂類專業本科招生校考細則》;
(三)非北京市生源:廣東省、山東省、遼寧省、湖南省、浙江省、四川省、上海市考生須參加生源省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與所報考專業(招考方向)相對應的藝術類省統考,無須參加校考;
(四)音樂表演-聲樂方向僅設美聲唱法,不建議非美聲唱法的考生報考;
(五)報考音樂表演專業-聲樂(美聲)、鋼琴、管弦方向的山東省考生,省統考成績專業技能1須為所報考音樂表演(招考方向)相對應的專業項目 [例如:報考音樂表演(鋼琴)的山東省考生,省統考成績專業技能1須為鋼琴];
(六)報考音樂表演專業-指揮方向的山東省考生,省統考成績專業技能1須為鋼琴。報考音樂表演-指揮方向的廣東省考生,省統考器種須為鋼琴;
(七)由于音樂學院部分課程為英文授課,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四、錄取辦法
(一)考生均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文化考試),文化考試成績須達到生源省份藝術類本科專業同層次、同類別錄取控制分數線;
(二)實行非平行志愿省(市):北京市、湖南省
1. 北京市:對于符合報考條件且獲得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校考合格證的進檔考生,按音樂表演-聲樂(美聲)、音樂表演-鋼琴、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分別排隊,依據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當考生專業校考成績相同時,將依次以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外語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的高低進行錄取;
2. 湖南省:對于符合報考條件且與所報考專業(招考方向)相對應的藝術類省統考成績合格的進檔考生,不區分首選科目,依據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當考生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時,將依次以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外語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的高低進行錄取;
(三)實行平行志愿省(市):廣東省、山東省、遼寧省、浙江省、四川省、上海市
對于符合報考條件且與所報考專業(招考方向)相對應的藝術類省統考成績合格的進檔考生[其中,報考音樂表演(招考方向)的山東省考生,省統考成績專業技能1須與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招生專業項目要求一致],各專業(招考方向)依據投檔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當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將依次以考生的專業統考成績、高考文化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外語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的高低進行錄取。
五、入學規則
(一)音樂學院將繼續加強入學后對音樂類錄取新生的政治、專業、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并通報生源省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倒查追責;
(二)學生入學后,除鋼琴、低音提琴、豎琴和打擊樂器外,其他樂器需自備;
(三)藝術類專業錄取的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
六、收費標準
(一)學費:人民幣十一萬五千元/生?學年;
(二)住宿費:人民幣一千二百元/生?學年。
七、招生工作的監督、申訴與咨詢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音樂類本科生錄取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學校紀監部門對錄取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做到標準嚴格、程序規范、過程公開透明。相關投訴實行實名制,投訴人需通過電子郵件(紀監部門監督投訴郵箱:admissions.appeals@cuhk.edu.cn)以書面或附件形式詳述投訴的目的和證據等。
招生咨詢信息:
音樂學院招生咨詢電話:(0755)2351 6266
音樂學院招生咨詢郵箱:mus_admission@cuhk.edu.cn
音樂學院網址:http://music.cuhk.edu.cn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網址:http://www.cuhk.edu.cn
通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龍翔大道2001號
郵政編碼:518172
八、附則
本簡章自學校發文之日起執行。本簡章的解釋權屬學校招生委員會。本簡章如與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和生源省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當年關于藝術類招生的規定不一致時,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和生源省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為準。
附件: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2023年音樂類專業本科招生校考細則
(僅適用于北京市生源)
一、報名
(一)網上報名:凡符合專業報考條件的北京考生在2023年3月10日17點前登錄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音樂學院官網“音樂學院招生系統”(網址:https://ugapply.cuhk.edu.cn/music)進行注冊,并根據系統提示完成報名,音樂學院不接受現場報名;
(二)材料上傳:網上報名時,考生須將以下所有報名材料上傳至報名系統:
1.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彩色);
2. 本人二代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
3.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教育考試院頒發的成績單原件掃描件、網站截圖或蓋有中學公章的成績單掃描件);
4. 獲獎證書(選填)等;
5. 報考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的考生須提交兩首本人創作的作品,其中一首為鋼琴曲,一首為帶鋼琴伴奏的聲樂作品。
音樂學院資料審核以網上填報信息和上傳材料為準,考生無須郵寄紙質材料。必要時,音樂學院有權要求考生提供書面材料作為審核依據,請考生留好備份。如有造假或不實信息,一經查實將取消報名資格;已經獲得考試資格的,將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報名費:音樂學院收取報名費200元/生,考試不另行收費。報名費在網上報名系統中繳納,報名費繳納后,概不退還。
注:所有專業(招考方向)均不得兼報。
二、選拔程序
(一)材料審核:音樂學院根據考生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可在報名系統內所留個人郵箱中查收校考考試資格通知(發件郵箱為:mus_admission@cuhk.edu.cn)。后續校考準考證、考試結果、合格證等都將通過郵件告知,請考生定期查看個人郵箱;
(二)考試時間與地點:考試時間為2023年3月(具體時間待定),地點為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校園,具體考試安排見郵件通知;
(三)考試形式:考試分為初試及復試,采取現場考試的方式進行。如因疫情等原因無法組織現場考試,音樂學院將做相應調整,具體安排以音樂學院后續發布的通知為準。
三、專業報考要求及考試內容
音樂表演專業-聲樂(美聲)
(一)報考要求
報考考生須五官端正、身材勻稱;有較好的音樂基礎,能完整地演唱中外藝術歌曲和歌劇選段;口齒清楚,普通話標準,嗓音條件符合專業培養要求,具備良好的音樂表現力。
(二)考試內容
1. 初試:專業演唱兩首聲樂作品(一中一外)
曲目要求:中國作品可演唱藝術歌曲、創作歌曲或中國歌劇詠嘆調,體裁不限;外國作品可演唱藝術歌曲或歌劇詠嘆調選段,體裁不限。
2. 復試:專業演唱兩首聲樂作品(一中一外)
曲目要求:中國作品可演唱藝術歌曲、創作歌曲或中國歌劇詠嘆調,體裁不限;外國作品可演唱藝術歌曲或歌劇詠嘆調選段,體裁不限。
注:初試和復試演唱曲目不得重復。演唱要求著正裝,背譜演唱。外文曲目須按原文演唱,歌劇詠嘆調必須原調演唱,藝術歌曲可以移調,不得演唱流行歌曲。須使用鋼琴現場伴奏。請考生嚴格按照報考曲目進行演唱。
音樂表演專業-鋼琴
(一)報考要求
考生鋼琴演奏須經過系統的演奏技能訓練,有一定的音樂素養,對音樂作品有較準確的詮釋能力,具備專業學習鋼琴演奏的身體條件。
(二)考試內容
1. 初試:鋼琴演奏
(1)一首肖邦練習曲(不包括作品10的第3、6首以及作品25的第7首);
(2)一首古典奏鳴曲(一個快板樂章)。
2. 復試:鋼琴演奏
(1)一首技術性練習曲(選自肖邦以外作曲家的作品);
(2)巴赫十二平均律一套(前奏曲與賦格);
(3)一首外國樂曲(6分鐘或以上)。
注:所有曲目要求背譜演奏。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
(一)報考要求
考生應具有使用五線譜創作帶鋼琴伴奏的聲樂作品和鋼琴作品的能力;能夠掌握和聲、樂理方面的基礎知識;鋼琴演奏應達到車爾尼299或以上水平。
(二)考試內容
1. 初試
(1) 鋼琴演奏
①練習曲一首,程度相當于車爾尼299以上;
②復調樂曲一首,程度相當于巴赫的三部創意曲或十二平均律鋼琴曲中的賦格;
③大型樂曲一首,程度相當于貝多芬奏鳴曲快板樂章的中外樂曲。
(2) 和聲
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寫作四部和聲,內容包括自然音體系、離調、近關系調的轉調與和弦外音。
2. 復試
(1) 作曲
①根據指定的音樂素材,創作一首鋼琴小品;
②根據指定的歌詞,創作一首歌曲(不帶鋼琴伴奏)。
(2) 面試
①就本人提交的作品回答相關問題;
②演唱自選的民歌和戲曲唱段各一首;
③回答音樂知識方面的問題。
四、校考合格證發放
(一)音樂學院按音樂表演-聲樂(美聲)、音樂表演-鋼琴、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分別確定初試合格名單,初試合格的考生方有資格參加復試。音樂學院根據復試成績總體情況發放校考合格證,人數不超過各招生專業(招考方向)計劃數的4倍。
(二)專業校考合格名單將按照相關部門要求的時間在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音樂學院官網公示,并在教育部藝術類招生考試信息交互系統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