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洋大學2017年山東省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中國海洋大學是一所具有九十多年歷史的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校。學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麗、氣候宜人的海濱城市青島。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推進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考試招生模式改革,結合中國海洋大學專業人才培養需要,經教育部、山東省批準,中國海洋大學2017年面向山東省考生開展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
一、招生計劃
計劃招生總人數:50人;
專業類別 | 所含專業 | 招生計劃 |
數學類 | 數學類 | 理工20人 |
物理類 | 物理學 | 理工10人 |
外語類 | 日語 | 理工3人,文史7人 |
朝鮮語 | 理工3人,文史7人 |
注:1.數學類為大類招生,包含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兩個專業,錄取時統一按照數學類招生,學生于三年級分專業方向培養;
2.學校將視生源情況對招生計劃總數和各專業計劃進行調整;
3.每位考生只能選擇一類報考。
二、報名條件
考生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身體健康、綜合素質優秀的山東省2017年高中應屆畢業生,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學生思想品德、社會實踐表現良好,高中三年參加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社區服務和1周社會實踐,并完成15學分的研究性學習任務;
2.山東省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9A1B,且與報考專業類別相對應科目等級須為A;
3.報考數學類或物理學專業的考生,高中階段曾獲得相應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級三等獎(含)以上獎勵(證書落款單位為中國數學會或中國物理學會);報考朝鮮語和日語專業的考生,高中階段曾參加全國英語大賽獲省級一等獎(含)以上獎勵,或參加外語學習、外國語言文學研究、參加跨文化交流等活動并取得較好成果。以上均需提供相關支撐材料。
三、申請程序
1.網上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于4月30日17:00前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綜合評價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進行報名,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
2.上傳材料:
(1)網上報名生成的《中國海洋大學2017年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需由中學核實有關信息并加蓋公章;
(2)個人陳述。內容一般應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績、進入大學后的專業學習規劃等,須由考生本人手寫,字數不超過2000字;
(3)符合報名條件的有關獲獎證書、證明以及其他材料等;
(4)有關社區服務、社會實踐、研究性學習、自主選修學分學習情況的寫實記錄表及相關佐證材料;
(5)《報考材料真實性承諾書》(見附件)。
以上材料需由中學相關部門審核后,加蓋中學公章,經掃描或拍照后一并在報名系統上傳,不需郵寄或提交任何紙質材料。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材料務必真實、準確、清晰。未按要求完成報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
四、報名審查及測試辦法
1.確定測試資格
學校組織相關學科專家認真審核考生報名材料及省教育廳反饋的考生相關信息,擇優確定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并于2017年5月20日前在中國海洋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需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綜合評價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進行確認、交費并打印準考證。
2.測試方式與內容
測試方式為面試,數學類、物理類側重于考察考生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等,外語類側重于考察考生英語應用能力,同時學校還將開展對學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誠實守信、遵紀守法、責任擔當和心理素質等綜合素質的考核。
3.測試時間和地點
學校擬定于2017年6月18日進行綜合評價試點招生測試,測試地點在中國海洋大學嶗山校區,有關測試安排的具體事項于2017年5月20日前在中國海洋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
4.公布入圍名單
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1:3的比例,遵循“嚴格標準、保證質量”的原則,根據考生測試成績,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分文理科類、分專業類別劃定合格分數線,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名單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和中國海洋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
五、錄取政策及錄取辦法
1.志愿批次。中國海洋大學綜合評價入圍考生須在山東省本科提前批次進行高考志愿填報,并須在高考成績公布后一周內登錄中國海洋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根據相關說明提交高考成績及志愿填報信息。
2.錄取規則。入圍考生投檔成績(含附加分)須達到2017年山東省普通高校文科考生前6000名或理科考生前30000名成績標準,并按照測試合格的專業類別填報相應的專業志愿(外語類入圍考生可在朝鮮語和日語專業中選擇1-2個專業填報)。考生進檔后中國海洋大學將按照綜合成績分科類、分專業,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被中國海洋大學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學校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山東省統一高考后續批次錄取。
綜合成績構成: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滿分100分折算)×10%+中國海洋大學綜合評價測試成績(按滿分100分折算)×40%+高考投檔成績(按滿分100分折算)×50%。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排序依據依次為:與報考專業類別相對應科目的高考成績、中國海洋大學綜合評價測試成績、高考投檔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中學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換算方法:學業水平測試全部科目為A等者計100分,每減少一個A,減去10分。
六、決策與監督機制
1.中國海洋大學招生辦法、錄取程序、錄取結果等招生過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監督,受理舉報或投訴,監督舉報電話(不受理招生咨詢):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du.cn
3.對報名材料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實,學校將取消其資格,并按照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其它
有關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山東省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32—6678242666782478(傳真);
網址:http://www2.ouc.edu.cn/zsb;E-mail:ouczsb@ouc.edu.cn
附件:中國海洋大學2017年綜合評價招生考試誠信承諾書.docx
中國海洋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