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提前招生考生素質測試須知
《測試流程》
1.考生入場,核實考生身份,抽簽決定面試順序號;
安排上午面試的考生(詳見準考證規定時間),4月15日上午7:40進入“候考室”,7:50考生抽簽面試順序號,8:00后不得入場,按缺考處理。安排下午面試的考生(詳見準考證規定時間),4月15日中午12:00進入“候考室”,12:10考生抽簽面試順序號,12:20后不得入場,按缺考處理。
2.考生憑身份證原件(無身份證的考生憑戶口本原件)、準考證原件、抽簽號、高中階段獲得區(市、縣)級及以上各類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進入面試室;
3.考生進入面試室后,將準考證原件、抽簽號、高中階段獲得區(市、縣)級及以上各類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交給考評人員;
4.考評人員提問,考生回答若干問題,面試時間控制在5分鐘左右;
5.考評人員宣布“面試結束”,考生自行離開面試室;
6.面試結束的考生可以自行離開面試區域,不得在面試區域內逗留交談。
其中空中乘務專業進行分組測試:安排上午面試的考生(詳見準考證規定時間),4月15日上午7:40進入“候考室”,8:00后不得入場,按缺考處理;安排下午面試的考生(詳見準考證規定時間),4月15日中午12:00進入“候考室”,12:20后不得入場,按缺考處理。面試結束的考生可以自行離開面試區域。
《考生守則》
1.考生應自覺服從考評人員及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評人員及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干擾報到現場、面試區域及其它工作地點的秩序。
2.考生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進入“候考室”,憑身份證原件(無身份證的考生憑戶口本原件)、準考證原件、抽簽號、高中階段獲得區(市、縣)級及以上各類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進入面試室進行面試。未進行過面試的考生,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及面試區域。
3.在“候考室”及面試區域內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得大聲喧嘩;在面試室內不得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等。
4.考生進入面試室后,將準考證原件、抽簽號、高中階段獲得區(市、縣)級及以上各類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交給考評人員。
5.嚴禁攜帶各種通信工具(包括移動手機)、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等任何物品進入面試室。面試室內不得自行傳遞紙條、用品等。
6.面試開始信號發出后,開始面試,考評人員提問,考生回答問題。
7.沒有聽清楚考評人員的提問,可舉手詢問;涉及提問內容的疑問,不得向考評人員詢問。
8.面試結束信號發出后,停止答題,立即離開面試室,不得在面試室內向考評人員詢問面試成績。
9.面試結束的考生請自行離開面試區域,不得在面試區域內逗留交談。
10.對違反規定行為的考生,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相關文件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