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發〔2016〕7 號)精神,完善高等職業教育多樣化選拔錄取機制,推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確保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 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學院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工作。
第二條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始建于1975年,原系國家交通部投資建設,坐落在海濱城市青島,依山傍海,風景秀麗,是一所港航特色鮮明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學院現為國家骨干高職院校、首批全國交通高等職業教育示范院校、山東省示范高等職業院校;學院還被列為港口電氣綜合技術、物流、汽車技術與維修等國家級實訓基地、全國四大緊缺(數控)人才培養基地;被山東省批準為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基地、物流師培訓基地。
學院占地1045畝,建筑面積31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6.91億元,教學儀器設備值10695.17萬元,紙質圖書68萬冊。學院擁有一支實力雄厚、結構合理的教師隊伍,專兼職教師884人,其中高級職稱322人。學院面向全國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2500多人。
作為國家骨干高職院校,學院始終堅持突出港航特色,面向藍色經濟,服務一帶一路的辦學定位,以涉港涉海專業為支撐,形成了港航并重,水陸并舉的專業格局。學院現開設港口機電、港口業務、港口工程、現代物流、輪機工程、航海技術、機械制造、信息工程等八大專業群覆蓋交通運輸、裝備制造、電子信息、財經商貿、土建、公共管理與服務、教育與體育等七大專業類別32個專業,其中國家級重點建設專業8個,央財支持重點建設專業3個,國家骨干專業4個,行業特色專業1個;省部級特色專業7個,省級品牌專業群2個,省級示范專業3個,青島市重點專業6個。國家級和省級精品課程24門,中央財政支持的實訓基地3個,省級教學團隊4個。
學院緊緊抓住國家“一帶一路”建設的發展機遇,充分依托青島港的獨特優勢,立足港航,服務社會,遵循“以德立身、以技立業”育人理念,全力打造核心競爭實力,大力加強內涵建設,不斷提升人才培養質量。建校以來,學院為全國港航系統以及其他企事業單位輸送了大批管理和高端技能型人才。畢業生遍布青島、日照、煙臺、威海、大連、錦州、營口、天津、秦皇島、曹妃甸、黃驊、南京、連云港、南通、蕪湖、寧波、廈門、漳州、福州、廣州、深圳、北海、防城等各大港口和中遠海運、中外運、APL、德國貝仕(BSM)、達飛輪船(CMA)、海豐控股、中谷海運、中國中車、青島特鋼、上汽通用、武船重工、北船重工、海爾、海信等國內外知名企業。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成立以學院領導為組長的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單獨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單獨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條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單獨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單獨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專業名稱 | 學制 | 夏季高考 | 春季高考 | 合計(人) | 備注 | ||
科類 | 計劃 | 專業大類 | 計劃 | ||||
港口與航運管理 | 三年 | 文理 | 20 | 20 | 只招男生 | ||
港口與航道工程技術 | 文理 | 30 | 30 | 只招男生 | |||
集裝箱運輸管理 | 文理 | 10 | 10 | ||||
公共事務管理 | 文理 | 5 | 文秘服務 | 10 | 15 | ||
港口機械與自動控制(港口機械) | 文理 | 20 | 20 | 只招男生 | |||
港口機械與自動控制(自動控制) | 文理 | 20 | 機電一體化 | 40 | 60 | 只招男生 |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文理 | 10 | 汽車 | 30 | 40 | ||
汽車營銷與服務 | 文理 | 10 | 商貿 | 20 | 30 |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文理 | 10 | 汽車 | 10 | 20 | ||
港口電氣技術 | 文理 | 20 | 20 | 只招男生 |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文理 | 20 | 機電一體化 | 40 | 60 |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文理 | 10 | 10 |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文理 | 10 | 電工電子 | 20 | 30 | ||
數控技術 | 文理 | 20 | 機械 | 20 | 40 |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文理 | 10 | 機械 | 20 | 30 | ||
機械制造與自動化 | 文理 | 10 | 機械 | 20 | 30 | ||
報關與國際貨運 | 文理 | 10 | 10 | ||||
物流管理 | 文理 | 10 | 財經 | 20 | 30 | ||
應用韓語 | 文理 | 10 | 旅游服務 | 15 | 25 | ||
國際商務 | 文理 | 10 | 商貿 | 10 | 20 | ||
國際貿易實務 | 文理 | 15 | 15 | ||||
計算機信息管理 | 文理 | 25 | 信息技術 | 30 | 55 | ||
物流信息技術 | 文理 | 20 | 信息技術 | 20 | 40 | ||
電子商務 | 文理 | 20 | 商貿 | 10 | 30 | ||
航海技術 | 文理 | 30 | 機電一體化 | 10 | 40 | 只招男生 | |
水路運輸與海事管理 | 文理 | 20 | 20 | ||||
國際郵輪乘務管理 | 文理 | 20 | 商貿 | 30 | 50 | ||
輪機工程技術 | 文理 | 25 | 機電一體化 | 25 | 50 | 只招男生 | |
船舶電子電氣技術 | 文理 | 10 | 電工電子 | 10 | 20 | 只招男生 | |
船舶電氣工程技術 | 文理 | 20 | 電工電子 | 10 | 30 | 只招男生 |
【說明】考生在報考以下專業時身體條件須達到有關要求:1、航海技術專業要求雙眼裸視4.7及以上,無色盲色弱,心肝臟正常,身高1.65米以上;2、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專業要求雙眼裸視4.6及以上,無色盲色弱,心肝臟正常,身高1.60米以上;3、國際郵輪乘務管理專業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勻稱,男生身高1.73米-1.85米,女生身高1.62米-1.72米。
第五章 報名及繳費
第七條報考對象及條件:已通過山東省 2017 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報名的考生均有資格報考學院單獨招生。春季高考考生的報名應符合單獨招生的專業要求;藝術類考生可按普通文理專業報考。
第八條根據山東省教育廳規定,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只能選報一所院校。
第九條學院單獨招生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考生可于4月6日-10日(每天8:00-20:00)登錄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qdgw.edu.cn)進行網上報名,單獨招生網上報名系統入口http://ddzs.qdgw.edu.cn。本報名系統實現網上繳費功能,學院不再安排現場繳費,考生須在報名工作截止前完成網上繳費。考生在網上繳費前務必確認報考信息是否準確,考生一旦繳費成功不再允許修改報考信息。
學院按照《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高校組織的小語種等招生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魯價費函〔2016〕95號文件規定的各項收費標準,收取報名考試費。單獨招生考生報名及考試費合計150元/生。符合免試錄取考生須登錄單獨招生報名系統網上報名,免收報名考試費。
凡因考生個人原因不能參加單獨招生考核的考生,其報名考試費一律不退。
第十條報名結束后,考生可于4月13日后登錄學院單獨招生網上報名系統(http://ddzs.qdgw.edu.cn)查看考核安排、來校路線、考生須知,自行網上打印《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考試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考核時間安排參加單獨招生考核。
考生參加考核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單獨招生準考證、考試所需文具參加考核。
第六章 考核辦法
第十一條為適應山東省高考改革要求,根據山東教育廳印發的《山東省普通高中學生職業適應性測試指導意見》魯教職發〔2016〕2號文件要求,學院單獨招生考核采取“文化基礎考核+職業適應性測試”相結合的形式對考生進行綜合考核。考核科目及形式如下:
1、文化基礎考核。文化基礎考核形式為閉卷筆試,試題全部為客觀題,滿分2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夏季高考考生考核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三門課程一套試卷,語文和數學各占70分、英語占60分;春季高考考生考核科目為語文、數學,兩門課程一套試卷,每門課程100分。
2、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考核形式為閉卷筆試,試題全部為客觀題,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30分鐘,主要考察考生的職業傾向性和綜合素質(人文常識、法律常識、生活常識和時事政治)。
第十二條考核安排
1、考核時間
文化基礎考核時間為4月16日9:00-11:00,共120分鐘;
職業適應性測試時間為4月16日11:00-11:30,共30分鐘。
2、考核地點
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青島市黃島區映山紅路316號),考場安排于考試前一天公布。
第十三條考核成績計算方式
考核成績計算方式:考生考核總成績由文化基礎考核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組成。考核總成績=文化基礎考核成績×80%+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20%。
第七章 命題、考核與評卷
第十四條命題:文化基礎考核及職業適應性測試由學院組織相關專家命題、閱卷。
第十五條考核:嚴格按照《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務管理工作實施細則》執行。我院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嚴格考核管理過程,嚴肅考風考紀,對在考核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處理。
第十六條評卷:學院將科學合理的制定評判標準,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保考核評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八章 錄取
第十七條錄取原則:按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同一專業大類內,專業確定按照“遵循志愿、分數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若所報專業已滿,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以錄取。
第十八條公示擬錄取名單:4月22日由學院單獨招生領導小組將擬錄取考生的名單在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學院4月26日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并辦理錄取手續。
已被學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17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考生在參加考試前須簽字確認知曉此規定并承諾單獨招生錄取后不再參加春季、夏季高考及錄取。
學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統招錄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九章 免試
第十九條免試條件:在校期間參加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的應屆畢業生,或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且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含同等榮譽)稱號并具有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在職在崗人員,均可向學院提出免試申請。
第二十條免試報名:申請免試入學的考生須于4月6日-10日(每天8:00-20:00)登錄學院單獨招生報名系統(http://ddzs.qdgw.edu.cn)網上報名,免試考生網上報名時無需繳納報名考試費,經審核通過后,可免試進入我院對口專業學習。 免試入學申請專業類別應與獲獎的專業相近,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只能選報1所院校。
申請免試的考生網上報名后須在學院網站下載《2017年山東省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考試免試申請表》(一式兩份),此表填寫完整后加蓋所在中學或者單位公章,將此表連同獲獎證書及各類資格證書、聘用合同證明等材料復印件于4月10日前提交學院招生辦公室。考生如不能來校現場提交材料,也可于4月10日前將上述申請材料通過郵局EMS寄送至學院招生辦公室(郵寄地址:青島市黃島區映山紅路316號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收,郵編:266404,聯系電話:0532-81735188)
學院對免試考生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匯總審核,并于4月14日前上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經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通過后,學院將擬錄取免試考生名單在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學院統一辦理免試錄取手續。
已被學院單獨招生免試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山東省2017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單獨招生免試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統招錄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章 新生報到和新生復查
第二十一條單獨招生錄取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和有效身份證件于規定日期來校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
第二十二條對復查中發現的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將其檔案退回其戶籍所在地。
第十一章 收費
第二十三條學院普通高職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統一的標準。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1、學費標準:物流管理、國際貿易實務、應用韓語、國際商務四個專業學費為4800元/生·年;其他專業學費為5000元/生·年;
2、住宿費:600-1000元/人/年(帶獨立衛生間、熱水器、櫥柜、陽臺、暖氣等);
3、其他:根據我國海事主管機關的規定和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的條件以及學生本人就業的需要,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國際郵輪乘務管理專業的學生須參加海船船員專項培訓及考證,所需費用根據政府主管部門的規定收取。
第二十四條退學學費規定:學院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魯政辦發〔2008〕65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二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獎助學金及勤工助學政策:學院實行獎學金制度,具體設立獎學金情況如下:
1、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及國家助學金。其中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山東省政府獎學金6000元/人,國家助學金3000元/人。
2、學院每學年評定學生綜合獎學金,獎學金金額分別為1000元、500元、300元、100元;學院還設有“吳福-振華”專項獎學金。
3、學院為特困且品學兼優的學生設立愛心救助基金,并設立部分勤工助學崗位,為貧困生提供適當的幫助。
4、家庭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5、學院設立院長獎學金:院長獎學金每人每學期1000元。
6、學院設立新生獎學金:凡當年被學院錄取且報到入學的獲得國家級、省級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新生,學院分別給予不同獎勵。
第二十六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七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qdgw.edu.cn)為發布招生信息唯一官方網站,學院單獨招生報名網(http://ddzs.qdgw.edu.cn)為單獨招生網上報名唯一官方入口,其他網站未經授權,一律不得以網上報名的名義組織考生報名。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青島市黃島區映山紅路316號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
郵政編碼:266404
聯系電話:0532-81735177
傳 真:0532-81735188
招生信息網:http://zs.qdgw.edu.cn
報名網址:http://ddzs.qdgw.edu.cn
官方訂閱號:qdgwzkzx
郵箱:qdgwzsb@163.com
此章程已經通過山東省教育廳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