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確定能力測試結果_北京外國語大學2017年“一帶一路”外語專業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七、確定能力測試結果
- 能力測試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兩等:
能力測試總分達到30分且外語口試和中文面試成績均達到15分的考生為合格。
達不到上述標準的考生為不合格。
- 能力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合格后,有資格填報我校綜合評價招生提前批志愿。凡未參加我校能力測試、測試不合格以及公示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備資格填報我校綜合評價招生提前批志愿,我校將不予錄取。
能力測試總分達到30分且外語口試和中文面試成績均達到15分的考生為合格。
達不到上述標準的考生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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