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能力測試_北京外國語大學2017年“一帶一路”外語專業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六、能力測試
1.初審結果為“通過”的考生需在報名系統確認并到我校參加能力測試。
2.能力測試形式為面試,滿分50分,包括外語口試(滿分25分)和中文面試(滿分25分)。能力測試成績由上述兩部分相加而成。外語口試包括口試以及其他一種外語的模仿。中文面試包括無領導小組討論和單獨面試。
3.復語考生必須參加復語測試,考試時應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復語學習證明或考試等級證明。復語測試(滿分5分)為口試。復語測試成績達到3分的作為附加分計入能力測試成績;否則不計入,同時取消其復語資格,但保留其作為非復語考生的資格。
4.能力測試的時間為2017年6月18日(考生應于17日來校報到),測試地點為北京外國語大學,具體詳情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