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醫科大學2022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南方醫科大學2022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學校前身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軍醫大學,創建于1951年,1979年被確定為全國重點大學,2004年8月更名為南方醫科大學。2004年被批準為全國首批8所開設八年制醫學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2012年成為全國首批卓越醫師教育試點院校,2015年先后成為“部委省(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廣東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和廣東省高水平大學重點建設院校。為拓寬選拔和培養優秀人才的渠道,鼓勵成績優良、綜合素質全面、培養潛力大、社會責任感強的優秀學生報考南方醫科大學,根據教育部和各省關于招收保送生工作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為做好南方醫科大學2022年保送生招生錄取工作,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對象
1.非外語類保送生:高中階段入選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集訓隊成員的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
2.外語類保送生:考生所在中學為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外語語種為英語的品學兼優的普通高中畢業生。
注:上述考生均須符合2022年高考報名條件并獲得教育部保送生資格,身體條件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二、招生計劃
計劃招收40名,招生專業見附表1。其中非外語類保送生可任選其中一個專業報考,外語類保送生只可報考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
三、報名時間
2022年1月10日-2月20日
四、報名方式
1.通過南方醫科大學招生微信小程序“南方醫科大學普高招生”線上報名,所填信息應務必完整、準確。
2.報名考生需提供以下報名材料:《南方醫科大學保送生入學申請表》并蓋中學公章;學生成績單、年級排名等材料并蓋中學公章;中學階段主要獲獎證書(請務必提供符合保送資格的相關證明)和其他證明自己特長和優勢的材料。
3.證明材料無需郵寄,只需掃描或拍照成圖片并打包成壓縮文件以郵件的形式發送至zsb@smu.edu.cn,郵件主題以“保送生申請材料——中學名字+學生名字”命名。
五、選錄程序
1. 資格初審
學校組織專家組根據考生的網上報名信息,結合中學推薦意見,對其德智體美勞各方面進行綜合考察,擇優確定審核合格名單。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將在南方醫科大學本科招生網發布,請考生自行查詢。
2. 綜合考核
(1) 考核時間:2022年1月25日、2022年2月25日、2022年3月10日
(2) 考核形式:線上面試
(3) 考核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自我介紹、回答問題、主題討論等,其中外語專業保送生測試需加試口語
3. 錄取辦法
(1) 南方醫科大學將根據招生計劃和考核成績,擇優確定保送生預錄取名單。名單將在“南方醫科大學本科招生網”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照有關規定報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審核及辦理錄取手續,并報教育部備案。
(2) 錄取考生按規定參加2022年高考報名和體檢。體檢合格者,南方醫科大學將按有關規定在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辦理錄取審批手續。學校在錄取手續辦理完畢后,將于2022年7月高考錄取期間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3)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新生入學后,南方醫科大學將對新生身體狀況進行復檢,復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入學資格。
六、招生監督與紀律
1.自薦或推薦人應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及準確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南方醫科大學將取消保送生認定資格與該中學推薦資格,并向有關教育主管部門通報;已入學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將對保送生招生錄取工作實施全方面、全過程監督。
七、附則
1.若教育部2022年保送生招生政策有所調整,則按新的政策執行。
2.南方醫科大學不收取報名費。
3.本簡章由南方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聯系方式
學校本科招生網:https://portal.smu.edu.cn/bkzs/
地址:廣州市沙太南路1063號南方醫科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
聯系單位:南方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子郵件:zsb@smu.edu.cn
郵編:510515
聯絡人:王老師
電話:020-61648523
傳真:020-61648524
附表1.南方醫科大學2021年保送生招生專業目錄
注:1.各招生專業的專業介紹請登陸南方醫科大學招生官網查閱。
2.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執行。醫藥類、生物科學類各專業,生物醫學工程、應用心理學不招收色盲、色弱學生。
3.各專業本科生一、二年級在順德校區分屬四個書院學習,之后在專業所屬于學院學習。
4.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報專業需符合南方醫科大學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3+1+2”省份有廣東、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重慶;“3+3”省份有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東、海南。
5.本表數據僅供參考,最終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