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政策及錄取辦法_中國海洋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五、錄取政策及錄取辦法
1.志愿批次
入圍考生須參加2017年普通高考,在生源地高招錄取志愿填報時,按特殊類型批次填報中國海洋大學,并須在高考成績公布后一周內登錄中國海洋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根據相關說明提交高考成績及志愿填報信息。
2.錄取條件
我校對達到下列條件的入圍考生將予以錄取:
(1)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獎勵的考生(以陽光高考網站公示獲獎名單為準),投檔成績達到生源地本科一批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或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他條件符合相關專業要求。
(2)上海和浙江的考生投檔成績超過所在省市劃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30分以上,且選考科目與報考專業要求相匹配,其他條件符合相關專業要求。
(3)上海、浙江以外的其他省市考生投檔成績超過生源地本科一批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或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在我校模擬投檔分數線下30分(高考滿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高考滿分*30/750,四舍五入折算后確定)以內,其他條件符合相關專業要求。
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成績等級要求為AB,必測科目成績等級要求為“4B1合格”。
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第一批次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3.錄取專業安排
入圍考生需參照我校在生源地當年的招生計劃,選擇測試合格類別中包含的專業,填報專業志愿且服從專業調劑(否則取消其自主招生入圍資格,直接做退檔處理),我校將根據考生高考成績、選考科目、填報的專業志愿及學科特長等安排錄取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