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理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一、招生計劃與專業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等文件精神及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把立德、樹人作為教育的根本任務,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入推進普通高等學??荚囌猩贫雀母?,選拔出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華東理工大學2017年繼續開展自主招生工作。為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招生“陽光工程”,特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招生計劃與專業
我校自主招生人數不超過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即208人以內。自主招生的專業包括理工物理類、理工化學類、文商大類,具體詳見附件3(適用于除上海市和浙江省以外的考生)、附件4(適用于上海市考生)、附件5(適用于浙江省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