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收專業_四川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二、招收專業
㈠、“學科特長”計劃招生專業如表1-3,每名考生須根據自身情況選報一個專業,不能兼報。 表1:“學科特長”計劃招生專業(不含上海市、浙江省)
專業名稱 | 招收科類 |
哲學 | 文科 |
歷史學類 | 文理兼收 |
英語 | 文理兼收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文理兼收 |
化工與制藥類 | 理科 |
化學類 | 理科 |
計算機類 | 理科 |
軟件工程 | 理科 |
工程力學 | 理科 |
物理學類 | 理科 |
生物科學類 | 理科 |
數學類 | 理科 |
表2:“學科特長”計劃招生專業及選考科目要求(上海市)
專業名稱 | 選考科目要求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不限 |
計算機類 | 物理、化學、生命科學 |
軟件工程 | 物理、化學、生命科學 |
表3:“學科特長”計劃招生專業及選考科目要求(浙江省)
專業名稱 | 選考科目要求 |
歷史學類 | 不限 |
英語 | 不限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不限 |
化工與制藥類 | 不限 |
化學類 | 不限 |
生物科學類 | 不限 |
計算機類 | 物理、化學、技術 |
軟件工程 | 物理、生物、技術 |
工程力學 | 物理、生物、技術 |
㈡、“雙特生”的入選專業將由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遴選委員會根據考生特殊專長的學科領域、基礎水平和真才實學等情況經考核測試合格后予以確定。考生錄取進校后,不能申請轉專業。
㈢、“國家試點學院”的招生專業為生物科學類。考生錄取進校后,不能申請轉專業。
注: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1、上述招收專業范圍不包括我校2017年在上海市、浙江省投放專業以外的其他專業;2、上述招收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與我校2017年在上海市、浙江省投放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