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辦法_北京郵電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五、錄取辦法
1.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僅享受所認定自主招生專業(類)的優惠政策。
2.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須在2017年7月5日前(高考成績出分且高考志愿填報完成后)登錄我校本科招生網,根據自主招生考生信息反饋通知要求按時向我校招生辦公室反饋相關信息。如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反饋,須在7月5日前通過傳真向我校招生辦公室說明情況。
3.自主招生各專業(類)的優惠政策見下表,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并須按照下述要求填報志愿:
自主招生專業(類) | 錄取條件 | 填報志愿要求 |
電子信息類(信息通信) | 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我校普通理工類專業在當地模擬投檔線(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為最低錄取分數線)下10分以內,我校予以錄取至所認定的自主招生專業(類)。 | 考生須按照本省招生考試相關規定 單獨填報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該志愿中填報“北京郵電大學”,且第一專業志愿必須填報所認定的自主招生專業(類)。 |
信息安全 | ||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 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我校普通理工類專業在當地模擬投檔線(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為最低錄取分數線)下10分以內,我校予以錄取至“電子信息類(電子工程)”。 | 考生須按照本省招生考試相關規定 單獨填報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該志愿中填報“北京郵電大學”,且第一專業志愿必須填報“電子信息類(電子工程)”。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我校普通理工類專業在當地模擬投檔線(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為最低錄取分數線)下10分以內,我校予以錄取至“計算機類”。 | 考生須按照本省招生考試相關規定 單獨填報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該志愿中填報“北京郵電大學”,且第一專業志愿必須填報“計算機類”。 |
自動化 | 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我校普通理工類專業在當地模擬投檔線(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為最低錄取分數線)下20分以內,我校予以錄取至所認定的自主招生專業(類)。 | 考生須按照本省招生考試相關規定 單獨填報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該志愿中填報“北京郵電大學”,且第一專業志愿必須填報所認定的自主招生專業(類)。 |
軟件工程 | ||
工商管理類 | ||
工業設計 | 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我校普通理工類專業在當地模擬投檔線(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為最低錄取分數線)下20分以內,我校予以錄取至“科技與創意設計試驗班”。 | 考生須按照本省招生考試相關規定 單獨填報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該志愿中填報“北京郵電大學”,且第一專業志愿必須填報“科技與創意設計試驗班”。 |
物聯網工程 | 高考投檔成績達到 “北京郵電大學(宏福校區)” 在當地模擬投檔線下30分以內,我校予以錄取至“物聯網工程”專業。 | 考生須按照本省招生考試相關規定 單獨填報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該志愿中填報“北京郵電大學(宏福校區)”,且第一專業志愿必須填報“計算機類(中外合作辦學)(物聯網工程)”。 |
注:(1)【模擬投檔線】自主招生考生錄取前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2)對于獲得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工業設計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在高考志愿填報時須按照上述原則填報志愿。若考生能被我校錄取,則在所學專業大類培養后將被分流至所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專業。
(3)上表中“錄取條件”所列優惠政策適用于上海、浙江以外的省份。對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優惠政策,參見下面第7、第8條。
4.未按照我校上述要求填報高考志愿的考生,視為放棄我校自主招生資格。
5.通過我校考核并進入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自主招生入選名單的考生中,上機測試成績優秀者(上機測試成績滿分100分,達到85分及以上為優秀),以及在NOI中獲得銅牌(或者為NOI中D類選手并且競賽成績已超過銅牌分數線)及以上獎項者,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高考投檔成績達到當地理工類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即可被我校錄取。
6.所有享受降分錄取考生的高考投檔成績均不得低于當地理工類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由我校審核、錄取。對于上海市、浙江省、山東省等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按該省份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執行。
7.對于上海市考生,獲得電子信息類(信息通信)、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和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上海市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30分及以上,方可被我校錄取;獲得軟件工程、工商管理類、工業設計專業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上海市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20分及以上,方可被我校錄取;獲得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享受一本線優惠政策)、物聯網工程專業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上海市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及以上,方可被我校錄取。
8.對于浙江省考生,獲得電子信息類(信息通信)、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和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浙江省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50分及以上,方可被我校錄取;獲得軟件工程、工商管理類、工業設計專業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浙江省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40分及以上,方可被我校錄取;獲得物聯網工程專業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浙江省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20分及以上,方可被我校錄取;獲得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享受一本線優惠政策)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浙江省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及以上,方可被我校錄取。
9.對于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江蘇省考生,高考錄取時要求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最低為AB+,必測科目等級最低為4C 1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