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評價錄取_甘肅畜牧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
第六章評價錄取
第十七條公示錄取結果。學院根據綜合評價項目核算綜合評價成績,按計劃擇優錄取,并在學院網站公布擬錄取考生名單,接收社會監督。
第十八條錄取和專業調劑。錄取時根據考生綜合評價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報考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當報考人數超出專業計劃人數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可調劑到其它專業錄取;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可不予錄取。
第十九條上報錄取庫。學院將按照省教育考試院要求的時間上報錄取數據庫,進行審核備案。
第二十條信息反饋。錄取結束后,學院以郵寄錄取通知書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通過學院綜合評價招生考生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錄取結果。
第二十一條根據省教育考試院關于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有關通知精神,凡被我院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1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和甘肅省中職生對口招生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201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或甘肅省中職生對口招生考試,不影響被其它學校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