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計分辦法_2017年廣西金融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章程(簡章)
六、計分辦法
考生總分由綜合測試成績及附加分組成。
(一)綜合測試
綜合測試滿分為600分。
(二)加分項目
1.已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專科及以上學歷文憑者,加50分。
2.具有普通高中或同等學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
3.在全區范圍內,對瑤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個世居少數民族的考生,加20分,其它少數民族考生(除10個世居少數民族的考生外),加7分。
4.對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的考生,加10分。
5.對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同時符合“1”、“2”條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過50分;同時符合“3”、“4”、“5”條有關情形的考生,只取最高一項分值作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過20分。同時符合“1”、“2”、“3”、“4”、“5”條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過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