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自我約束機制及違規處理(浙江郵電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實施方案)
七、自我約束機制及違規處理
(一)為順利完成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確保質量,整個選拔工作在省教育考試院的統一領導下,由學校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二)高職提前招生改革試點工作是深化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所有參與高職提前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和規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
(三)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參與、全程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四)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參加報名和考試,考生在報名和考試等環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并根據發現的不同階段做出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以上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