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管理、監督機制(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試點方案)
十、管理、監督機制
1.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試點工作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
2.各工作小組的全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招生考試的有關政策、規定等,嚴格執行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的要求,確保“公平、公正”地完成我院2017年的高職提前招生工作。
3.學院精心組織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考務工作,嚴格考生本人、身份證、報考證核對,科學合理設置測評標準和內容,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嚴肅管理制度,規范操作行為,確保各項測試安全、平穩、有序和公正。
4.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學院綜合素質測試考場全程錄像監控。
5.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信息,認真完成綜合測試等環節。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如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6.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7.對違反高職提前招生有關規定的人員,一經查實,將視情節按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