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錄取(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試點方案)
九、錄取
1.擬錄取考生和備錄取考生名單確定。
根據專業志愿優先的錄取原則,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計劃數與擬錄取數1:1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按計劃數與備錄取數1:5確定備錄取考生名單,其余考生為未錄取考生。高考報考類別為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考生有可能被自己填報的專業和服從調劑的專業擬錄取或備錄取;高考報考類別為單獨考試招生財會類、商業類、外貿類的考生只能被自己填報的專業擬錄取或備錄取。實際參考人數少于或等于原定計劃數時按參考人數90%錄取(錄取數出現小數時四舍五入取整)。
考生總分相同時,高考報考類別為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考生依次按素質特長分、學考分、綜合素質測試分進行排序;高考報考類別為單獨考試招生財會類、商業類、外貿類的考生依次按素質特長分、職業技能操統考分、綜合素質測試分進行排序。
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下優先錄取。
2.擬錄取及備錄取考生名單公布。首次確定的擬錄取及備錄取考生信息在浙江省教育考試網錄取確認平臺查詢,隨著擬錄取考生錄取確認進程的推進,備錄取考生有可能轉變為擬錄取考生,轉變后的信息在浙江省教育考試網錄取確認平臺適時更新。
3、擬錄取考生錄取確認。每位擬錄取考生須按時登錄服務平臺,選擇一所擬錄取自己的高校確定錄取,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錄取確認選擇的擬錄取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權利。考生由備錄取狀態轉變為擬錄取狀態時,可以進行錄取確認。
4、錄取結果確定。學院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錄取名單。當計劃已足額完成,或雖未完成但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錄取工作結束。
錄取的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經審核同意后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提前招生已錄取的考生,自主招生不再錄取,并不得參加當年高考;未錄取的考生可參加當年高考不影響其正常錄取。
5.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6.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語語種:所有專業外語教學為英語語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