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考核辦法_四川藝術職業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章程
第七章 考核辦法
第二十四條 四川藝術職業學院 2017年各專業單獨招生考試按照“文化考試+綜合測試(綜合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考核。
第二十五條 四川省2017年高職院校單招“文化考試”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命題、制卷,我院組織筆試并統一閱卷、評分。
1.普通高中考生:考試內容為語文、數學、英語三部分分卷考試,分值為:語文100分、數學100分、英語100分,總分300分。
2.中職考生:考試內容為語文、數學、英語三部部分分卷考試,分值為:語文100分、數學100分、英語100分,總分300分。
4.考試形式:閉卷。
5.考試時間: 2017年3月25日9:00-11:30;筆試150 分鐘。
6.試題在考試結束前為機密級。
第二十六條我院按照招生專業的從業要求對考生進行綜合素質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
職業技能測試、綜合素質測試一覽表
測試項目 |
測試對象 |
測試專業 |
綜合素質測試 |
普通高中生、 中職生 |
文物修復與保護 |
設計類技能測試(美術) |
普通高中生、 中職生 |
環境藝術設計、 動漫設計 |
表演類技能測試(川?。?/p> |
普通高中生、 中職生 |
戲曲表演 |
表演類技能測試(舞蹈) |
普通高中生、 中職生 |
舞蹈表演 |
音樂類技能測試(音樂) |
普通高中生、 中職生 |
音樂表演 |
注:綜合測試考試大綱見附件1.“四川藝術職業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綜合測試大綱》”。
第二十七條 考試時間級地點
日 期 |
時 間 |
科 目 |
2017年3月25日 |
9:00-11:30 |
文化知識綜合筆試 |
13:30-17:30 |
職業技能測試、綜合素質測試 |
考試地點:四川藝術職業學院(成都市溫江區和盛鎮星藝大道3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