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藝術職業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章程
概述
為貫徹“從嚴治校、依法治招、公正選拔、公平競爭”的有關規定,維護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根據《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 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6〕80號)文件精神,并結合我院招生錄取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學院全稱:四川藝術職業學院,學院代碼為14007。
第二條 學院地址:成都市溫江區和盛鎮星藝大道366號
第三條 辦學性質:國家教育部備案,四川省人民政府主辦,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文化廳主管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第四條 我院以全日制普通專科層次高等職業教育為主,同時兼顧中等藝術職業教育的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第五條關于我院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發放:我院各專業畢業生在校修讀期間,完成教學計劃所列各課程,經考試(考核)成績合格,畢業時頒發由四川藝術職業學院具印注明有學生所在院(系)、就讀專業等內容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院設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并協調單獨招生錄取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相關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組成,組長由學院領導擔任。其具體職責是:
1.確定學院單獨招生規模;
2.研究制定學院單獨招生錄取原則和相關工作細則;
3.決定學院的單獨招生計劃分配;
4.討論決定單獨招生錄取過程中的其它重大問題。
第七條 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六個工作組:
1.招生錄取小組(負責部門:招生就業處)
主要職責:負責匯總單獨招生計劃,并提出建議,協調招生計劃的落實;負責制訂單獨招生簡章、單獨招生實施方案以及相關規章制度;負責單獨招生宣傳、報名、信息核準、報名資格審查、新生錄取,辦理錄取手續等工作事宜。
2.綜合測試小組(負責部門:教務處、各系部)
主要職責:負責按照四川省“單招”考試的有關規定組織招生考試相關工作,包括單招生文化基礎綜合筆試、職業技能測試、綜合素質測試等。負責職業技能測試與綜合素質測試命題、試卷制作;考核試題、試卷的保密、編排考場,負責組織考試、閱卷、評分;匯總文化基礎綜合筆試、職業技能測、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3.紀檢監察小組(負責部門:監審處)
主要職責:負責對單獨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檢查,保護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接待來信來訪,受理群眾舉報等工作。
4.安全保障小組(負責部門:保衛處)
主要職責:負責報考、考試期間校園秩序的維護;負責考生考試期間的其他安全。
5.宣傳及網絡信息保障小組(負責部門:宣傳部、信息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學校整體形象宣傳和單招涉及有關宣傳;負責網絡系統的正常運行,隨時解決網絡出現的突發問題,確保單招考生報名及錄取查詢工作的正常進行。
6.后勤保障小組(負責部門:后勤處)
主要職責:負責校園環境美化、就餐保障。
第八條 在單獨招生錄取過程中,學院設立考生咨詢與來信、來訪及違規舉報接待辦公室,負責受理考生提出的有關問題或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