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錄取_四川長江職業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章程
第八章 錄取
第三十條 學院單獨招生錄取工作實行教育廳規定的“由學校負責,建立健全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機制”的錄取體制,并負責按照當年的單獨招生錄取政策處理與之相關的問題。
第三十一條 考生的基礎信息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采集。
第三十二條 除單獨招生計劃中特別注明的專業外,我院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的語種,但新生進校后非外語專業的學生均以英語為教學語種。凡是錄取時對外語有單科成績明確要求的專業,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將視投檔我院的生源情況統一劃定外語單科成績,并將在學院招生就業信息網上予以公布。
第三十三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學院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三十四條 學院對報考我院的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三十五條 考生成績
1.普高類考生:由文化考試成績與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相加為考生的成績總分;
2.中職類考生:由文化考試成績與技能測試成績相加為考生的成績總分。
第三十六條 錄取原則
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生計劃、考試人數和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劃定錄取總分最低控制線。在達到最低控制線且政審、體檢合格的考生中,分專業、按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錄取名單。若該專業一志愿未錄取滿額,則從未錄取且填報有專業服從調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錄取。
第三十七條 各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7天(4月4日至4月10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愿意放棄本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須由考生本人到學院招生錄取小組簽署放棄本次錄取的書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棄錄取申請。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如有考生放棄錄取,則在未錄取的線上考生中擇優補充錄取。公示期無異議的擬錄考生由學院在期滿后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手續辦理完畢后,學院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三十八條 免試條件
在校期間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或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的考生,須在考生報名期間,憑獲獎證書原件,向學院提出申請,經學院審核,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可免試錄入相關專業。
第三十九條 新生注冊和復查
1.經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校報到繳費。逾期未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學校將認真進行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戶口所在地。
第四十條 時間安排
1.2017年1月9日(8:00)至3月14日(24:00前),考生可在學院網站(http://www.sccvc.com)上報名繳費或到學院招生處辦公室現場通過網絡報名并繳費。
2.2017年3月15日至16日,學院到省教育考試院核對考生基礎信息。
3.2017年3月17日至22日,在學院網站上公布經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的擬參加本校單招的考生名單。
4.2017年3月24日(周五),考生到學院招生處辦公室交驗相關報名材料現場確認,領取準考證并熟悉考場。
5.2017年3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30,文化考試;下午13:00~17:30綜合素質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
6.2017年3月31日,考生在學院網上查詢本人考試成績。
7.2017年4月3日,學院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8.2017年4月4日~4月10日,在學院網站公示普高類與中職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和各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
9.2017年4月11日,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
10.2017年4月底,學院正式發放錄取通知書(具體時間以學院網站公布為準)。